一、補助項目: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6年環境教育活動補助計畫
二、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止
三、執行期程:自核定通知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
四、申請補助對象:凡從事公益並經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含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及本市各公私立大學與技職院校,且無放棄執行或核銷記錄者。
五、活動執行地點/對象:需於新北市境內辦理,向新北市民推廣環境教育課程或活動。
六、補助額度:
(一)環境教育推廣活動:每計畫案以新臺幣20萬元為補助上限,不足部分請自行籌措,總補助經費將依年度預算而定。
(二)配合環境季辦理相關推廣活動:補助經費新臺幣5萬元(固定金額)。本項為自由參與項目,不可單獨申請。
七、為使各申請單位瞭解116年補助計畫相關內容,提昇各提案計畫規劃之品質及後續執行效益,本局於1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假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5樓511會議室,辦理「115年新北市環境教育計畫提案說明會暨研習工作坊」,歡迎踴躍參加,請逕至本局網站報名(https://www.surveycake.com/s/8oAV3)。
餘詳如申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