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廚餘回收政策為何改變?
答:因非洲豬瘟疫情緣故,中央調整廚餘養豬政策,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家戶廚餘養豬,因此各縣市因應中央政策調整家戶廚餘
收運方式。
問:若廚餘要交付清潔隊收運,如何處理?
答: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無須區分生熟廚餘,請務必將廚餘瀝乾水
分後,交付循線垃圾車附掛的廚餘桶即可。
問:清潔隊廚餘收運有無限制?
答:提醒市民朋友,動物骨頭、硬殼、未烹煮的生肉、生內臟及其製
品均非屬廚餘,請勿丟入廚餘桶,應作為垃圾處理,使用專用垃
圾袋裝妥後交付垃圾車。
問:社區若是委託清除業者處理也是一樣的方式嗎?
答:若社區原即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處理一般垃圾或廚餘者,仍可
維持原收運處理方式,相關規則亦由清除處理機構與社區自行約
定。
問:如有委託清除處理業者或廚餘再利用業者需求,如何查詢?
答 : 可 至 新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官 網 / 非 洲 豬 瘟 專 區 查 詢
(https://www.epd.ntpc.gov.tw)。
問:如有垃圾處理及回收方面的疑問,如何查詢?
答 : 請 至 新北市環保局回收物品易查通
(https://recycle.ntpc.gov.tw/Article/Index/category16),
或加入「新北市回收物品易查通」LINE 帳號(@827tajwk)查詢。
問:廚餘若焚化處理會不會造成焚化廠負擔?
答:廚餘將優先以再利用方式處理,惟若處理量能不足時,焚化處理
方式仍係最後選項,目前養豬廚餘暫不致排擠量能;此外,廚餘
並不是廢棄物中氯化物主要來源物質,焚化廠也已加強污染預防
及防制監控,請民眾不用擔心。
問:還有哪些對象產生的廚餘可以作為養豬使用?
答: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環境部正面表列對象
仍可作為養豬使用,請參見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非洲豬
瘟專區 / 可直接作為飼料用途廢棄物正面列表 , 網 址
https://www.epd.ntpc.gov.tw。
問:116 年 1 月 1 日起,前述正面表列對象之廚餘處理方式為何?
答:116 年起,除植物性殘渣仍可持續養豬使用外,其餘均須交付合
格再利用機構或清除處理機構處理,請參見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
局官網/非洲豬瘟專區/可直接作為飼料用途廢棄物正面列表,網
址 https://www.epd.ntpc.gov.tw。
問:因應禁止廚餘養豬政策,民眾還可以做甚麼?
答:請大家力行以下措施
1. 惜食減量,吃多少、煮(點)多少,煮多少、買多少。
2. 剩食打包不浪費、精準點餐少廚餘。
3. 廚餘瀝水減量後再排出,減少體積與噴濺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