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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修正公告

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管理人:劉家玲   電話:(02)29532111分機323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新北環衛直字第1070078984號

主旨: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一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檔案下載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修正公告.pdf(另開視窗)

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一項修正草案總說明.pdf(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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