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指標( AQI )
錄取人員注意事項: 一、 錄取人員一律採書面通知或e mail通知,經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且未主動與本局聯繫者,視同棄權。
(如報名時填報收信之通訊地址有誤或不完整者,請主動與本局聯繫者以利寄發郵件) 二、 保留報到資格 1. 適用對象:正取錄取人員,或經通知報到之備取人員。 2. 適用對象無法立即報到者,例如服兵役、進修碩(博)士學位尚未畢業者,得於通知報到後7日內檢具證明文件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期不予受理,
最遲可保留至儲備候用期限。 三、錄取人員繳交之證明文件,於事後發現有虛偽不實或資格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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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約僱人員-環保行政組(正取)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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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約僱人員-環保稽查組(正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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