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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風高棄置廢風管 新北環警聯手速逮嫌犯重懲

單位:局本部   管理人:徐維遠   電話:(02)29532111分機2059  

【新北市訊】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獲報五股夏綠地遭非法棄置廢棄風管,經比對空拍圖及監視器發現,業者是在凌晨4時犯案,原以為人不知鬼不覺,怎料卻在環警聯手之下於10日遭逮獲。劉姓及許姓兩名嫌犯因未持有廢棄物清除許可,違法清運及任意丟棄廢棄物,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第4款規定,函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及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說明,本案於7日巡察時,有熱心民眾反映於五股夏綠地道路旁遭棄置大量廢棄鋁製風管,隨即指派環境稽查重案組與蘆洲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經分析比對空拍圖,發現該廢棄物為近1周遭棄置;再經全面調閱監視器比對進出車輛,終查獲於5日4時許,有貨車載運大量廢棄風管至夏綠地棄置。

環保局10日通知車主到案說明,發現車主高某為獨資實業社之負責人,否認其有載運廢棄物並非法棄置情事,認為車輛鑰匙放置處僅其與劉姓前員工知悉,認劉姓前員工(現為拆除業)涉有重嫌,警方隨即通知劉某到案說明。劉到案後先表示不清楚狀況,且佯裝與其無關欲躲避偵查,後經稽查人員與員警提供相關監視器影片,並由高姓負責人製作指認犯嫌之證人筆錄,確定棄置風管之2名犯嫌係劉嫌與其許姓朋友,經6小時馬拉松式之交叉比對稽查及警詢後,劉嫌見紙包不住火,終坦承確係由其主導。故全案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暨第46條第4款規定,由蘆洲分局函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指出,調查過程中,發現犯嫌以帆布妥善包覆廢棄物,還刻意停在大貨車後方尋求掩護,且棄置時蘆洲分局巡邏車經過該路段,2名犯嫌立即佯裝路邊停置車輛,直至警方巡邏車走後,隨即將貨車加速開往夏綠地另一地點棄置,但一切都在專案小組掌握之中。

環保局呼籲,人在做除了天在看,監視器也在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而誤觸法網。五股夏綠地係市府結合市民朋友力量,經過2年共同改造之新面貌,市府團隊及市民朋友必以最大力量共同守護。另若民眾或業者有相關廢棄物之清運需求者,應詢合法之廢棄物清除業者,避免造成非法棄置之情形,共同維護新北環境。

 

資料詳洽:

稽查重案組  許銘志簡任技正 電話:(02)29532111分機2053

新聞聯絡人  徐維遠秘書     電話:(02)29532111分機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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