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北市裝潢修繕廢棄物簡易分類場輔導管理暫行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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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2月23日以新北市政府111年12月23日新北府環廢字第1112464083號令修正「新北市裝潢修繕廢棄物簡易分類場輔導管理暫行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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