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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噪」事者注意!新北年節噪音車取締24小時不打烊

單位:空氣品質維護科   管理人:郭淑萍科長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3261  

    【新北市訊】新春假期即將到來,為嚇阻噪音車輛橫行街頭,新北市環保局農曆年前噪音科技執法設備將增設至170處,且春節期間拍攝取締噪音車24小時不打烊,違規者將被裁罰新臺幣1,800元到3萬元罰鍰,環保局提醒車主們,不要領了紅包卻瘦了荷包。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新北市自106年率全國之先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公告夜間管制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採取行為管制,禁止該時段行駛之車輛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環保局並與警察局聯合辦理夜間攔查,截至111年止,共完成380場次,告發3萬6,000餘件,每件裁罰3,000元。

    新北市除公告夜間管制時段禁止行為外,針對噪音車陳情熱區亦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取締,目前全市已設置121處,預計年節前再增設至170處,不僅全國最多,更精進結合AI辨識系統,揪出一再改裝排氣管的車輛。車輛再改案件自108年裁處208件下降至111年68件,改善率近7成,而透過環警夜間攔查及科技執法設備協助噪音車取締,執行迄今,噪音車陳情案件數已下降20%。

    環保局說明,被裁罰的車主多數會完成改善,惟仍有近630名累犯罰不怕,甚至有累罰金額達1萬5,000元者,因此環保局規劃,今年起因違反噪音管制法被累罰者,依環境教育法規定應進行的環境教育講習課程,除有室內課程法規教育外,也將延伸到戶外進行實體課程,和稽查員一起站在街頭,感受刺耳噪音車聲,體會其個人認為不吵的車,實際量測噪音值卻可能已超標,希望累犯者可以將心比心、改善行為,也避免荷包再失血。

    環保局提醒,使用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始能有效防制汽機車輛噪音,但若未注意操駕習慣及保養,也可能導致噪音超標,認證排氣管僅代表減音效果等同原廠排氣管,車主亦要定時對愛車進行維護保養。

    民眾若發現車輛噪音污染情事,可至行政院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網址:http://noisecar.epa.gov.tw/),而為有效通知噪音車輛、避免行政資源浪費,請民眾依「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提供完整檢舉要項及違規證據進行檢舉,環保局將通知車主限期檢測,如檢測結果不合格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

資料詳洽:
空氣品質維護科 郭淑萍科長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3261
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專員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2057
新聞聯絡人          岳    麟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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