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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對象有關每年環境教育成果申報問題如何查詢?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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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範對象,包含機關、公營事業機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財團法人。
有關環境教育成果及系統之操作問題可至環境部「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首頁右側「問與答」專區查詢或洽「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客服電話 : 02-6630-9988 轉 138、106、111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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