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似乎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沒關係,這裡的JavaScript語法並不會影響到內容的陳述。
如需要選擇字級大小,Edge、Chrome、Firefox 瀏覽器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若要分享網頁,您可使用下列連結,再輸入您想要分享的資訊:
自民國85年1月1日起,環境部已開始推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並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規定,凡出廠滿5年機車,每年應依據行照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實施定期檢驗。自民國107年8月1日起,無論使用與否,只要車籍狀態正常,逾期未依規定實施定期檢驗的車主,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