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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5月1日起新法上路 加嚴取締排氣管改裝車

單位:局本部   管理人:張珈瑋   電話:(02)29532111分機2057  

【新北市訊】喜歡改裝震耳欲聾排氣管的車主請注意,新北市為了要還給市民安寧的生活環境,自今(106)年5月1日起,全國首創於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6時,只要於新北市境內道路上,查獲行駛中的不當改裝噪音車(含汽機車),不需再經過噪音檢驗,即可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環保局長劉和然說明,5月1日起先展開為期2週宣導,自5月15日起,一旦查獲行駛中車輛使用未經環保署噪音審(檢)驗合格的排氣管,將會立即開單告發!

    環保局長劉和然指出,民眾對於車輛不當改裝導致噪音已經無法忍受,改裝車不僅造成噪音污染,也涉及交通與治安問題。為解決改裝車衍生的擾寧問題,市府將依噪音管制法從嚴管理,於夜間時段加強管制改裝車。5月起,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6時,未經環保署噪音審(檢)驗合格排氣管之改裝車,不得行駛於新北市境內道路上。未來警察局和環保局將會聯手,於不特定時段及地點加強取締改裝車,主動蒐集改裝車事證後,由環保局進行告發處分,以有效遏制改裝車衍生之相關問題。

      環保局另說明,以往環保局、警察局和監理單位會共同於噪音車常出沒熱區辦理聯合攔檢,包括新店區北宜路及北新路、汐止區新台五路、中和區興南路及土城區學府路及明德路等路段,而路攔檢驗的不合格率高達近7成。但目前監理單位僅要求排氣管應加裝防燙蓋及翹管不超過水平15度,於是有些車主為了追求車輛性能表現或音浪,變更內部電氣設備及排氣管,衍生高噪音問題。

      103年到105年通知有噪音之虞的車輛到檢數量自3千件飆升至為4萬件,因排氣管容易拆裝,約有8成受通知車主時在到驗前先改回原廠管,以求檢驗通過不被處分,通過後又馬上改用未經檢驗的高噪音排氣管。5月起配合環保署試辦「防止噪音檢驗合格車輛改回原裝排氣管試辦計畫」,未來遭檢舉車輛經檢測合格後,排氣管必須貼上「合格標籤」供辨識,照片及車輛相關資料都會上傳至環保署資料庫保存。往後若再被檢舉或於路邊被攔檢,經過比對後發現與認證存檔資料不符,即會依照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同樣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喜歡炸街的噪音車車主,不能為了追求個人喜好而影響大多數人的生活安寧權益,而且車輛經不當改裝行駛於道路上,除了衍生噪音問題,也會因為引擎轉速不穩加上騎乘習慣不好,提高行車的危險性,請車主儘速改回原本合法的排氣管,避免被處分大傷荷包。

環保局空氣品質維護科       李俊毅科長  電話:29532111轉326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李莉莉      電話:29532111轉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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