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注意事項 :
- 報名應上傳文件:允許格式包括:pdf 或 jpg、png、bmp、gif 之圖片檔,文件不齊全者,一律不受理報名。
- 若因報名證明文件(如簡章第15頁第五點(1)~(5))未能於報名期限內繳交,請務必來電告知分機轉3082、3067,並於1週內完成補件,逾期未補件者,視同報名不成功。
- 另報名證明文件(如簡章第15頁第五點(7))『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文件』(五年以上)(俗稱良民證),此證明文件最遲繳交期限為115年4月25日止,屆時未依限繳驗或經審查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以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
- 如需現場協助網路報名者,請攜帶應上傳網路文件紙本或電子檔,可至本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1樓服務台辦理,服務時間為報名期間(不含週六、日)每日8:30-12:00、13:30-17:30(逾時或資料不全者不受理)。
- 報名繳費日期:自115年3月9日(星期一)10時至115年3月27日止(逾時不受理),經本局現場協助網路報名者,另可提供現場繳費服務。
☑️筆試注意事項:
- 筆試日期:115 年 4月 25日(星期六)
- 選擇題作答限用2B 鉛筆,可用橡皮擦塗改,請考生自行準備、簡答題作答限用藍、黑色原子筆,可使用修正帶(液)修改,請考生自行準備。
- 請於考試筆試當日,若報考人身體不適,請自備並全程戴口罩。
☑️口試注意事項:
- 口試日期:115 年 4月 25 日(星期六)
2.當日14時開始口試,請於預計口試場次前 30 分鐘攜帶證件辦理報到(例如:第一場次13時30分開始口試,考生須於13時前辦理報到),並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與筆試准考證正本(驗畢歸還),早到者,恕不受理報到,逾報到時間經唱名3次未到者及未攜帶前開證件者,一律取消口試資格,視同棄權。
3.口試範圍:涵括專業知能、稽查實務經驗、表達能力、反應能力、組織能力、儀容態度等。
4.請於考試口試當日,若報考人身體不適,請自備並全程戴口罩。
5.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考場不提供停車位。
6.口試服裝不限定,以簡單俐落、乾淨清爽為原則。
☑️如有招考報名相關問題,請於平日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電洽環保局(02)29532111轉分機3082、3067、3047、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