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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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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演變歷程

本局公害陳情稽查業務成立於民國89 年3月由第七課負責,其主要業務除綜理全局公害案件陳情與稽查處理外,亦擴及罰鍰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等相關業務,98年再設立裁處中心,集中辦理全局違法案件裁處作業。

其發展歷程可溯自本局早期受理電話公害陳情報案業務時期,發展至今天全年無休三班制(24小時)稽查制度。升格後,原臺北縣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改隸屬本局29區隊,為收升格整合現有人力、物力及資源之效,並配合本府1999市民服務熱線擴大試辦公害陳情案件於4小時內結案,本局依本市轄區公害陳情案件區域分佈成立13處環保派出所。

另為維護市容環境整潔與環保稽查品質,提升為民服務效能及樽節公務預算支出,於103年8月組識調整成立6稽查分隊,依案件屬性、陳情內容分屬不同單位辦理,以期減少交通往返之耗時,加速案件處理速度;於108年10月8日成立重案組,透過聯合打擊方式,結合檢、警、調、環4個單位,快速有效打擊犯罪,主要辦理環保犯罪、破壞國土及重大環境違規等案件,為新北市整體環境維護盡一分心力,共同打造一個環境優美的新北市而努力!

環保稽查體制演變歷程

84年1月

  • 成立公害陳情報案中心
  • 研考兼辦受理陳情,晚上輪值人員受理

89年3月

  • 成立第七課(稽查課)
  • 公害案件專責單位處理

89年4月

  • 實施二班制公害稽查陳情
  • 提升稽查效率

90年1月

  • 成立24小時專責報案中心
  • 由受過訓練且專職人員受理

90年2月

  • 實施全年無休 三班制24小時 公害陳情稽查
  • 強調即報即辦處理原則

93年7月

  • 聯合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成立各地區域環保中心
  • 建構台北縣整體環保稽查網路

94年11月

  • 搭配採樣檢測進行專業空氣污染稽查採樣檢測與追蹤不明空氣污染源
  • 提升台北縣空氣品質與空氣污染案件處理效能

96年10月

  • 環保第七課改制為環保稽查科
  • 因應台北縣升格準直轄市,原課編制改制為科

97年5月

  • 稽查課分區駐點辦公
  • 台北縣土地幅員度大為提升處理時效,分板橋、蘆洲、三區辦公

98年4月

  • 於科內設置裁處中心辦理全局裁處作業
  • 集中統一辦理裁處作業

99年12月

  • 改制為新北市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99/12/25)
  • 台北縣改制為新北市

100年4月

  • 成立13處環保派出所(100/4/1)
  • 提升稽查效率

103年8月

  • 成立6區稽查分隊(103/8/1)
  • 專業分工,提供稽查品質

108年10月

  • 成立重案組(108/10/8)
  • 結合檢、警、調、環聯合打擊破壞國土及重大環境違規等案件

演變歷程圖文字說明

  1. 84年1月,成立公害陳情報案中心
  2. 89年3月,成立第七課(稽查課)
  3. 89年4月,實施二班制公害稽查陳情
  4. 90年1月,成立24小時專責報案中心
  5. 90年2月,實施全年無休三班制24小時公害陳情稽查
  6. 93年7月,聯合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成立各地區域環保中心
  7. 94年11月,搭配採樣檢測進行專業空氣汙染稽查,採樣檢測與追蹤不明空氣污染源
  8. 96年10月,環保第七課改制為環保稽查科
  9. 97年5月,稽查課分區駐點辦公
  10. 98年4月,於科內設置裁處中心辦理全局裁處作業
  11. 99年12月25日,改制為新北市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
  12. 100年4月1日,成立13處環保派出所
  13. 103年8月1日,成立6區稽查分隊
  14. 108年10月8日,成立重案組,透過聯合打擊方式,結合檢、警、調、環4個單位,快速有效打擊犯罪,主要辦理環保犯罪、破壞國土及重大環境違規等案件

單位: 環保稽查科  管理人: 張瓊文  電話: 02-29532111分機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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