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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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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石綿建材廢棄物補助

115年度新北市家戶石綿建材廢棄物補助計畫

為鼓勵民眾汰換老舊石綿建材,並使建築物拆除後含石綿建材廢棄物能妥善清理,避免石綿廢棄物於清理過程飛散危害人體健康。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特訂定本補助計畫,以協助家戶清除及處理石綿廢棄物,期透過補助措施,提高民眾汰換老舊石綿建材之意願,降低石綿危害人體健康之疑慮。

計畫內容

本市民眾家中如有欲汰換之戶外石綿建材可向本局申請,經書面及現場審核核准後,民眾應自行(或雇工)拆除,並將石綿廢棄物密封妥善包覆,後續由本局委託合格處理廠於本局指定時間協助清除及處理石綿廢棄物。

申請資格

(一)補助對象為本市住宅、個人飼養家畜(禽)未達畜牧場登記規模者、寺廟、教堂等宗教場所、學校、農會相關建築物,並含有石綿建材之所有權人或地主,應檢具申請文件至本局辦理。
(二)本局將依申請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凡經資格審核通過後,將依拆除完成順序核給補助,申請補助之家戶額滿時,由審核通過之受理編號為備取,當正取有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失效之情事時,則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

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於受理期限內,檢具下列申請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1. 石綿建材廢棄物補助案申請表。
2. 國民身分證明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切結書。
4. 土地登記謄本影本。
5. 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6. 房屋稅繳款書(最新一期)或水費單(最新一期)。
7. 申請人與建物所有權人非同一人,應另檢具建物所有權人委託書。
8.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證明文件。

(二)本計畫申請案可採用紙本或線上申請方式(兩者擇一),以紙本進行申請者,可至連結網址(網址:https://reurl.cc/XEEY9j)下載相關表單,紙本完成填寫後,將上述(一)之申請文件親送至本局或以郵寄方式寄送至本局,地址:220243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新北市環保局石綿廢棄物申請小組)。以線上申請者,需至本局指定網頁(網址:https://reurl.cc/qLLX4y)填寫資料,並上傳上述(一)2至7點之申請文件。申請順序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準。

申請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如補助經費提前用罄,則提前結束受理。

計畫相關之諮詢服務可撥打石綿專線電話0800-286-856,將由專人為您服務。(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以及下午13時至18時)

審查原則

(一)申請受理後本局將進行書面及現場審查,審查資格不符者,本局得退件駁回申請。
(二)應提表單文件經書面審查資料欠缺者,本局將通知申請者補正,需補正資料送件者,補正次數以2次為限,並應於7日內完成補件,該案件將以補正完成日順序受理,若未完成補正者或補正次數超過2次者,視為退件,需重新提送申請。
(三)本局完成書面審查後,將派人至現場審查,以確認拆除石綿瓦/浪板範圍、數量與申請資料之一致性,若申請資料與實際狀況不一致者應補正資料,補正次數以2次為限,並於7日內完成補件,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次數超過2次者,視為退件。
(四)申請案件經書面及現場審查均符合資格者,本局將通知清理廠商及申請人,申請人需自行(或雇工)拆除石綿建材並妥善密封包裝廢棄物,本局仍將依拆除完成順序核給補助。
(五)經本局審核通過並通知後,超過2個月未完成拆除者,本局將駁回其申請。

清運原則

(一)申請人需依本局指定方式配合清除家戶石綿建材廢棄物,若清運時被查獲混雜其他廢棄物,清運人員得拒載,並請民眾於分類完成後,另行安排時間清運(以1次為限)。若經處理機構收受後發現夾雜非含石綿建材之廢棄物而遭退運者申請人需自行負擔退運費用。
(二)為使石綿建材廢棄物能妥善清理,請將拆卸後之石綿建材經潤濕處理,以厚度萬分之六十公分(0.06mm)以上之塑膠袋雙層盛裝,開口綁緊後袋口反折再綑綁一次,置於堅固之容器(如塑膠編織袋)。

*申請補助者提供不正確資料、偽造詐欺、冒領、重覆申請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補助者,本局將撤銷其申請資格。

*本局保留修改本補助計畫之權利,修正補助計畫將於實行前公告,申請補助者提出申請時,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補助計畫之規範,如有爭議,本局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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