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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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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利用成果

  本市自92年起實施底渣再利用,本局目前以多元化方式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運用於道路、基地填築、平台整建及回填材料相關用途,及管挖工程回填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114年焚化再生粒料主要使用於「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約2萬7,179.52公噸,佔15.10%)」、「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約2萬115.01公噸,佔11.17%)」、「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約10萬2,531.78公噸,佔56.95%)」、「磚品(約590.36公噸,佔0.33%)」及「衛生掩埋場覆土(約5,125.64公噸,佔2.85%)、「港區填築(約2萬4489.51公噸,佔13.60%)」。用途表如下:

表3 新北市114年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用途
使用用途 使用數量(公噸) 使用比例(%)
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 27,179.52 15.09
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 20,115.01 11.17
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 102,531.78 56.95
磚品 590.36 0.33
衛生掩埋場覆土 5,125.64 2.85
港區填築 24,489.51 13.60
合計 180,031.8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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