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於115年1月10日接獲通報五股坑溪水色異常,隨即派員趕抵現場,稽查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水色異常,隨即展開溯源調查,循線查獲室內裝修企業社違法將清洗油漆桶及相關器具產生的廢污水,直接經由廠內排水管線排入五股坑溪,稽查人員於現場投放示蹤劑確認廢水流向五股坑溪,造成溪水染綠,環保局除現場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外,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外。
另新北市環保局再於115年1月11日接獲民眾舉報新店五重溪出現白色廢水,稽查人員獲報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抵達時廢水已消散且天色已晚,稽查員仍藉由手電筒的微光,在水溝蓋縫隙與路邊枝葉發現殘留乾涸的白漆,進而採取「以痕追人」的方式,並調閱「烽火台」河川流域監視系統搭配沿線路口監視器,逐一過濾往來車輛與人員,鎖定民眾因貪圖一時方便,趁四下無人直接將白色漆料廢水倒入路邊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當場依法開罰,最高同樣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為捍衛水體生態環境,對於環境違法行為絕不寬貸,除依法並從嚴從重處分。因水污染案件之相關污染跡證稍縱即逝,且溯源難度高,環保局已建置「科學烽火台」計畫即時監控全市重要河段,透過監控影像輔助且鎖定查找污染源,若民眾有發現環境被污染之情事,可即時透過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環保局會即刻派員前往查處,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