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列管對象之空氣污染防制技術指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環空字第11224967161號
主旨:公告「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列管對象之空氣污染防制技術指引」,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發文字號:新北環空字第11224967161號
主旨:公告「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列管對象之空氣污染防制技術指引」,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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