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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100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環境教育法,我國環境教育以「地球唯一、環境正義、世代福祉、永續發展 」的理念,呼應聯合國與國家永續發展目標,並增進全體國人與環境相關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社會大眾重視環境保護,並採取各項行動。
本局以「低碳永續」為理念,推動各項環境教育工作,期望創造出世代共享及資源永續利用的幸福永續家園。

環境教育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1. 彙整本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成果,定期滾動式檢討修正本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
2. 推薦環境教育績效優良單位與熱心推動環保事務優良人士參與遴選表揚。
3. 辦理環境教育相關競賽,促使各界環境教育交流。
4. 培訓環境教育推廣人員與環境教育志工招募、訓練。
5. 輔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或環境教育機構認證,提供多元環境教育學習場域。
6. 推動臺美生態學校計畫,學校結合社區資源打造永續發展校園環境。
7. 規劃在地議題環境講習課程,使參與講習者充分瞭解環境問題,避免再度違法受罰。
8. 結合機關、學校及團體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環境教育活動。
9. 規劃國內外交流研討會、論壇,提升國際視野,促進國際環境教育交流。
10. 落實環境公民教育種子講師培訓,透過一里一講師的行動教室,散播環保理念。
11. 透過環境教育挖掘社區內特色產業、生態、人文,推動社區環境調查改造、社區營造,輔導運用在地資源,解決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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