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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未懸掛號牌廢棄機車公告(105-41批)拖吊清冊

單位:直屬隊   管理人:彭美華   電話:2272-3900 分機24或2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新北環衛直字第10521150081號

主旨:公告本局自105年10月3日至105年10月7日期間委託移置未懸掛號牌廢棄汽車5輛、機車49輛(共計54輛),自公告日起逾1個月無人認領者,將視同廢棄物逕予處理。
依據: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之1規定。
 二、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
 三、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認領廢棄汽、機車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請自公告之日起1個月內逕至本局委託之金協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移置保管場(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68-1號,查詢專線:0800008508)察看,如欲領取車輛,請檢齊車主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規定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用後,始得領回車輛。

 

檔案下載 :

1052115008-公告-41.pdf(另開視窗)

1052115008-無牌公告清冊-41.pdf(另開視窗)

1052115008-無牌汽機車公告照片-41.pdf(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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