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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不是四月雪!大甲九圳驚見白色粉末 新北環保局火速查獲塗料業者違規排放

單位:環保稽查科   管理人:曾士豪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031  

【新北市訊】新北市環保局今(16)日接獲通報,鶯歌區大甲九圳旁發現有白色泡泡情形,稽查人員現場採集水樣發現為粉末物質漂浮於水體上。沿上游方向及圳溝殘跡溯源,查獲為御聖奇有限公司,該公司產出的靜電粉體塗裝用之塗料未妥善收集且流入廠房後方大甲九圳,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現場已責令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要求業者清除漂浮於水體內的粉末塗料。

環保局表示,今(16)日接獲通報,稽查人員立即前往稽查,鶯歌區中正三路大甲九圳旁發現有白色泡泡情形,隨即根據水路圖資往上游查找,最終查獲為御聖奇有限公司,在廠區外之溝渠查獲為靜電粉體塗裝用之塗料,未妥善收集且流入廠房後方大甲九圳,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外,為避免影響當地水環境品質環保局立即要求業者委託合法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漂浮於水體內的粉末塗料,並於當日下午複查,確認污染情形已改善。

此外,經查該廠未依規定委託領有主管機關核發該類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之合格清除機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環保局依法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環保局強調,為捍衛水體生態環境,對於環境違法行為絕不寬貸,將依法並從嚴從重處分。因水污染案件稍縱即逝且溯源難度高,環保局已有啟動河川污染科學烽火臺計畫,透過影像監控可輔助且鎖定查找污染源,若民眾有發現環境被污染之情事,可即時透過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環保局將即時派員前往查處,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

資料詳洽:
環保稽查科 曾士豪科長  (02)29532111分機3031
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專員  (02)29532111分機2057
新聞聯絡人 杜承諭      (02)29532111分機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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