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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科技執法公正有效 打擊噪音絕不姑息

單位:空氣品質維護科   管理人:蔡旻憬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261  

【新北市訊】針對今(18)日議員表示科技執法無法救濟等問題,環保局表示,目前市民若收到罰單,可透過掃描罰單上的QR Code查詢相關違規證據作為參考,且罰單皆可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提供民眾完整明確的救濟手段保障自身權益。此外,新北市科技執法皆依據環境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實務運作指引規劃設置,而罰單的開立需審慎確認違法要件,經過人工排除多車、降雨、風大等可能影響判定的因素,故均須行政作業時間,以確保民眾權益。
環保局說明,不論是測速或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路段皆會提前設置告示,提醒民眾前有測速或是科技執法偵測,若在此情況下仍有民眾還是超速,或超過噪音標準,市府將依法開單告發。提醒民眾留意行車速度或自行檢視車輛維護情形,以減少噪音產生。另外,即便是原廠車輛,若倘未妥善維護或是超速等不當操駕,仍然可能造成噪音超標,影響周遭環境品質,而環保局依照環境部規定,在噪音車影響民眾安寧的熱區設置科技執法設備,依法告發於法有據,維護市民生活環境品質亦是全體市民共同期盼。

環保局補充,民眾可於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檢附相關證明檢舉噪音車,經統計自110年至114年3月止,新北市民檢舉噪音車案件共計3萬3,302件,反映噪音車問題已成為民眾普遍重視的問題,並且同期間,環保局針對噪音車通知到檢共計1萬666件,另裁處噪音車計5,297件。依據最新統計,114年3月噪音車檢舉案件548件,較去年同期860件下降36.3%,顯示本市管制措施逐漸見效。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為從根本解決噪音車問題,環保局自109年起多次致函經濟部、交通部及環境部,建議中央各部會應重視車輛改裝部件的源頭管制及噪音管制標準閾值等問題。環境部於112年6月30日修訂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並在夜間時段加重罰款,將罰金提高至新臺幣6,000元起。另外,環境部與交通部共同推行排氣管認證制度,將機車排氣管納入登記變更事項,若改裝排氣管不符合噪音規範將不予認證登記,希望從源頭減少噪音污染。該排氣管認證制度將於113年作為緩衝期,114年正式上路,新北申請排氣管認證數量為1萬6,940件為全國最多,佔全國20%。也是全台首先在3月中全數完成認證作業的縣市,環保局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期望與中央共同改善噪音問題。

此外,新北環保局自109年全國首推科技執法,目前科技執法設備數量及告發件數皆為全國第一,而環保局自110年全國首創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禁制行為,針對晚間10點至翌日6點民眾極需安寧的時段,實施行為管制,禁止未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的排氣管的車輛在此時段上路,以保障市民夜間安寧。環保局提醒,114年排氣管認證制度緩衝期已結束,機車倘因排氣管改裝致噪音超標,除了因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依噪音管制法告發處新臺幣1800至3600元罰鍰外,警察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900至1800元罰鍰,若有超速等其他違規行為亦會一起開罰。

環保局強調,新北市科技執法皆依據環境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實務運作指引規劃設置,絕非針對特定車主或族群,而是基於提升整體生活品質與環境安寧之目的。為保障市民權益與執法公正性,環保局也將持續與環境部、交通部及經濟部等中央相關部會保持密切溝通,針對罰鍰金額之調整、執法機制、噪音標準與技術面持續優化。

環保局呼籲,請駕駛朋友主動定期檢查車況、妥善保養車輛,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追求引擎聲浪或速度快感而違規行駛,不僅造成周遭居民困擾與面臨多張罰單與經濟損失。

資料詳洽:
空氣品質維護科 蔡旻憬科長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3261
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專員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2057
新聞聯絡人     杜承諭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532111分機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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