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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公告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事業,產出之一般廢棄物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並自即日起生效

單位:循環資源科   管理人:蔡昀穎   電話:29532111分機4003  

本市境內經廢棄物清理法指定之事業,其所產出之一般廢棄物應依本局106年1月26日新北環資字第1060137582號公告指定方式清除處理。詳情請參照附件。

 

檔案下載 :

新北環資字第1060137582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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