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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請中央正視深澳燃煤電廠開發合法性 不應通過環差案

單位:局本部   管理人:張珈瑋   電話:(02)29532111分機4114  

【新北市訊】今(107)年3月14日通過的「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差異分析案,由於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關鍵1票引發各界撻伐,現更爆出台電搶在保育區開發爭議前強行闖關通過環差審查,令各界譁然;對此,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指出,在歷次審查會議中,生態保育均是與會審查各方關注之焦點,然而台電始終置若罔聞,自始至終都以寥寥數百字簡單帶過,態度傲慢。

劉和然強調,深澳案於95年通過環評後,迄今歷時十年以上未啟動,時空背景已與原評估時截然不同,包括對空氣品質及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按理皆應重新妥善評估。

新北市亦於103年在深澳灣附近公告畫設「瑞芳保育區」,據內政部區域計畫法、海岸管理法等相關規定,都不得任意開發;而環保署「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亦明確規定,開發行為基地不得位於相關法律所禁止開發利用的地區;故台電應先行協調,確認保育區爭議處理完成後,再作環差審議,而非先行通過環差後,再以此逼迫新北市同意調整保育區,遂其興建之願,此與即便新北市宣布不再核發新設生煤許可,台電仍執意興建燃煤電廠,如出一轍。

環差會議中,環評委員亦多次反映生態保育相關問題,要求台電要善盡評估責任,而非以寥寥2、3百字,就草率闖關,直至環評大會,各界專家學者都持續大聲疾呼,然而,就在意想不到的投票表決中,讓深澳案闖關成功。

環保局說明,在歷次會議中,均強烈表達深澳岬角周邊區域為潛水人士所熟知的珊瑚礁分布區域,防波堤興建對於水下生態改變影響嚴重,惟其防坡堤興建位置卻沒有明確的監測與調查資料,在缺乏基礎資料的前提下,更不應貿然進行如此大型的水下工程。

此外,此案中冷卻水放流口也將對水下生物產生影響,北側防坡堤下設置冷卻水放流水管,水溫升高對於區域性生態有明顯而不利的衝擊,例如減少水域含氧、溫排放水處的生物多樣性降低、影響生物繁殖週期等,對於珊瑚礁等固著性生物影響更為嚴重。

劉和然最後再重申,新北市政府的立場是捍衛市民權益及環境,朱立倫市長也強調不反對電廠的興建,但期待環保署本於專業,站在維護全國環境之立場,不要昧於世界潮流與民眾健康;也請台電應該公開所有資訊,讓執政者能正確判斷,也讓民眾有知的權利,可以選擇對民眾健康更有利的能源開發方式,務使深澳電廠開發案以最符合環保及安全的方式進行,共同維護臺灣的空氣品質。

資料詳洽:
環保局綜合規劃科    孫忠偉簡任技正   電話:2953-2111轉410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鄧筱光技正       電話:2953-2111轉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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