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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環局運用科技辦案 查獲金山磺溪染白元凶

單位:局本部   管理人:張珈瑋   電話:(02)29532111分機4114  

【新北市訊】新北市環保局於今(107)年5月1日接獲民眾舉報,表示金山磺溪溪水呈現乳白色,還可發現白色粉狀沉澱物,稽查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經過地毯式的溯溪搜索後,查獲污染元凶是位於金山的溫泉業者「陽明山水會館」,違法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將廢水排入溪流中,環保局除立即禁止其繼續排放外,也同步採取水樣,後續將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重將處新臺幣 2000 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

環保局指出,1日下午接獲當地民眾通報有污染情況,立即指派稽查員趕抵現場,發現溪水呈現異常的乳白色,因周邊環境未發現可疑污染源,且溪流與公路間距過大,故稽查員決定以人工溯溪輔以空拍機的方式,雙軌並行查找污染源頭,沿著基金公路往陽金公路方向,追溯至上游約4.07公里處,即發現溪水呈現兩股不同顏色,稽查員循白濁的水流深入山壁草叢中,發現山壁中有大量乳白且混濁之廢水排出,判斷為廢水源頭,快篩後發現廢水pH值(酸鹼值)為2.8,屬於強酸等級,並未發現急毒性反應,當場也採取水樣送實驗室做進一步鑑定,以釐清實際成分。

確認廢水排放源頭後,稽查員立即前往排出廢水山壁上方的陽明山水會館,發現該會館的溫泉回收槽槽底破損,廢水連同沉積物經破洞排入山壁下方的磺溪中,當場確認污染來源即為陽明山水會館;業者當下也坦承,因回收槽體破損,擔心迴流廢水會倒流至館內造成淹水,故將廢水直接排放,不知行為已違反環保法令;稽查員現場除責令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外,並限期業者針對河川殘留溫泉沉積物進行清除,以免影響當地水質。

環保局說明,當場除採集排放口水質檢測之外,亦針對該會館進行查核,發現該會館已達到水污染防治法列管規模,依規定在排放廢(污)水前應先取得許可,惟該會館未取得許可卻排出廢水,造成磺溪污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當場也命該業者在未取得許可前,不得產生廢(污)水,而罰鍰部分也將依水質檢驗結果從重論處,最高將面臨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

本次能迅速破案,除了熱心民眾第一時間迅速報案,讓稽查員能快速抵達現場並掌握稍縱而逝的違法跡證外,又因現場地形複雜,稽查員接獲通報後,立即搭配空拍機及網路衛星地圖輔助,加上稽查員不畏危險溯溪而上,才能順利抓獲污染業者,順利破案。

環保局提醒,各類事業若有產生廢(污)水,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若規模較大者,則應向環保局確認是否達列管規模並申請排放許可,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得不償失。環保局也強調,後續仍將加強各河段水污染專案稽查,即時監控新北市各河川水質異常狀況,遏止不法業者偷排廢(污)水污染河川水質,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才能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資料詳洽:
環保局環保稽查科  許銘志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03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鄧筱光技正      電話:2953-2111分機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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