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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坪林變電站外包商維修惹禍 偷倒柴油污染下坑子口溪

單位:環保局環保稽查科   管理人:許銘志簡任技正   電話:(02)29532111分機1009  

【新北市訊】新北市環保局於昨(19)日17時許接獲熱心民眾通報,位於坪林區北勢溪上游處下坑子口溪有大片油污,稽查人員旋即趕往現場沿路調查,於18時許查獲油污來源為國道5號特高壓變電站外包廠商祐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維修緊急發電機時,抽取殘留柴油逕傾倒於場內溝渠,經由水道流至下游北勢溪所致,稽查人員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同時責令廠商清除完成。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接獲民眾報案後,旋即趕往通報現場,因該處屬於臺北水源特定區,除了現場會同台灣自來水公司文山營運所人員、分駐所員警外,亦立即通報坪林淨水廠並關閉取水閘門。另因適逢天雨,人員抵達時現場已未發現有油污漂浮於河面情事,仍於該址採集水樣檢測,pH為7.79、水溫24度、溶氧4.11,快篩重金屬皆未發現有異常反應,現場初判暫無污染水源及影響飲用水之虞。

    為追查污染來源,稽查人員隨鍥而不捨巡上游追查,終於在國道5號特高壓變電站查獲外包從事緊急發電機維護之「祐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進行維護作業後,將剩餘之柴油傾倒於場內溝渠致污染下游北勢溪,當場依違反水污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而環保局也持續派員監看河面狀況,同時責令廠商再度巡視下游,若有發現油污應主動派員清除。

    環保局呼籲,若從事緊急發電機維護作業後有剩餘柴油,應妥善收集,並交由合格之清除業者處理,不應任意傾倒,污染河川。另因水污染案件具有時效性,污染稍縱即逝,提醒民眾一旦發現河川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通報,或是至「公害報報」APP報案,並盡可能提供發生時間、地點及等相關詳細線索,環保局將即時派員查處、打擊污染,悍衛新北市的環境品質。


資料詳洽:
環保局環保稽查科  許銘志簡任技正   電話:2953-2111分機3031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股長          電話:2953-2111分機1009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徐維                     電話:2953-2111 分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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