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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邀廢棄物業者協調 提「一法四原則」 環保原則下恢復產業穩定

單位:環保局   電話:(02)29532111分機1009  

【新北市訊】針對裝潢廢棄物處理問題,新北市環保局今(25日)下午邀集「營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協會」召開協調會,環保局根據環保署行政建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對廢棄物清除分類業者(砂石棧場)在不得非法棄置的前提下提出「一法四原則」,一法即要求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進行申報管理,首先必須要有清除許可證,並落實營運紀錄、按月網路申報、來源去向分明、分類貯存標示;四原則為業者營運場內必須揚塵不逸散、泥水不外流、環境不髒亂、不露天燃燒。環保局表示,在「環境保護絕不妥協」的前提下,全力協助上、下游業者恢復廢棄物處理產業鏈的穩定。

    環保局指出,裝潢廢棄物常為小型工程拆除或室內裝修所產生,現行清運業者多以中小型貨車將所清運之裝潢廢棄物先載至砂石棧場,進行分選後送至不同去化處理場所。砂石棧場進行人工分類撿拾,除將可用資源分類,減少廢棄物體積外,另可將分類後的土石方及廢棄物貯存至一定量再予清運至最終處置場。最終處置則以焚化廠(可燃性廢棄物)、土資場(剩餘土石方)或回收廠(資源回收物)為主。

    「但目前轄內砂石棧場雖多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但卻沒有申請貯存場及轉運站。」環保局進一步表示,過去長期以來,棧場常因違規堆置、貯存及轉運廢棄物遭稽查處分外,少數不肖業者以低價承攬裝潢廢棄物清除業務,卻任意棄置、掩埋或露天燃燒,造成環境污染國土破壞。

    「打擊非法棄置污染是政府的責任!」環保局在協調會對業者重申政府原則,但對於少數涉及非法棄置的不法業者,以「整頓五股垃圾山」名義強力稽攔查相關業者的不實言論、煽動同業停業暫避風頭,造成上游之裝潢廢棄物清運市場混亂。環保局因此邀請處理廠商等業者共同解決,恢復市場穩定。

    業者在會中表達市府輔導合法化、協助後端去化問題、訂定稽查管制標準等訴求。環保局則提出「一法四原則」,除了要求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進行申報管理,包括落實營運紀錄、按月網路申報、來源去向分明、分類貯存標示等以符法制之外,同時要求業者營運時須維持場內環境,包括「揚塵不逸散、泥水不外流、環境不髒亂、不露天燃燒」等基本規範。

    環保局也說,但長遠來說,裝潢廢棄物清除、處理市場,仍面臨中間分類業者(砂石棧場)定位不明、部分法令規定限制過嚴、分選後廢棄物最終去化處理管道有限等隱憂。對此,市府已從促進產業正向發展的角度,組成專案小組就稽查管理、輔導合法、協助去化等面向研擬短、中、長期策略;行政院環保署亦提供行政指導建議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將裝潢廢棄物之清除、處理,報經該署核准後據以辦理。

    環保局表示,希望透過公、私協力,輔導業者建構更加健全可長可久的營運體系,也期待中央、地方與民間業者,共同努力解決裝潢廢棄物清除處理問題,如此將可有效打通任督二脈,共同守護環境。

資料詳洽: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股長 02-29532111分機1009
環保局新聞聯絡人 徐維            02-29532111分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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