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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環保署110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環保署檢討年度申報及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等規定之實務運作,且蒐集利害關係人意見後,為因應實務需要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等情事,於110年11月23日以環署化字第1108201465號令修正發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 
本辦法修正發布亦於行政院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sb.gov.tw)公告週知。

 

檔案下載 :

環保署發布令影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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