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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市公告板橋雙站為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 1月25日起柴油大客車進入空維區 未領有自主管理標章最重可罰6萬元

單位:空氣品質維護科   管理人:郭淑萍科長   電話:(02)29532111分機3261  

    【新北市訊】為改善移動源排煙造成空氣污染情況,今(111)年1月25日將再公告「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以下簡稱「板橋雙站」)為新北市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對象為柴油大客車,行經板橋雙站需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包含新購5期及6期車)標章,始可進入;違反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新北市柴油車輛設籍數約十萬輛,為全國排名第二高之縣市,為有效管制柴油車密集行駛區域,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新北市於109年9月25日公告劃設「臺北港及其周邊道路」為「全國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全時禁止一年內未經全國任一縣市檢驗合格之一、二期柴油車進出空維區,管制至今已依法告發432輛違反車輛,經統計此措施施行後平均一年可減少132噸PM2.5及2,533噸NOX,顯見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對改善本市空氣品質成效卓越。現將「板橋雙站」劃設為本市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亦是希望複製過去成功的管制經驗,大幅降低污染排放,以捍衛本市空氣品質與市民身心健康。

    環保局表示,使用運輸模式推估新北市移動源各車種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其中NOX及PM2.5之污染主要排放來源為柴油大貨車及柴油大客車,「板橋雙站」為新北市重要交通樞紐,鄰近板橋火車站、高鐵站及捷運站,周邊又多為住宅區,平均平日進出之大客車車輛數近2,800輛次,搭乘人次約3.8萬人次。另依據國內外研究報告顯示,公車進站時懸浮微粒濃度上升,乘客於公車停靠及車門開啟時會承受較高空污暴露量,為保障市民及返往旅客健康,降低空氣污染物暴露風險,故今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將「板橋雙站」站體及出入口道路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進入該區之柴油大客車必須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標章,始可進入,未來將透過智慧車牌辨識系統、路邊攔檢等稽查方式,加強管制行駛於板橋雙站之柴油大客車。

    環保局也呼籲,未符合管制規定之柴油大客車車主,應盡速至全國各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檢驗並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標章,以免受罰。

資料詳洽:
  空氣品質維護科  郭淑萍科長   電話:29532111分機3261
  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股長   電話:29532111分機1009
  新聞聯絡人      許瑜庭       電話:29532111分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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