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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環警破獲知名小籠包餐廳、污水廠裝潢廢棄物非法棄置

單位:環境稽查重案組   管理人:許銘志簡任技正   電話:(02)29532111分機2053  

  【新北市訊】新北市環保局於上(6)月下旬接獲民眾通報,石碇山區遭非法棄置大量泡棉及裝潢廢棄物,立即指派環境稽查重案組與警察局新店分局石碇分駐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於偵辦期間獲報五股夏綠地亦遭棄置裝潢廢棄物,經調閱沿線監視器比對及民眾指認發現,皆為同一工程行車輛所為。環保局與警方分別於近日約談陳姓負責人及張姓駕駛等人到案,其坦承不諱表示承攬並非法棄置知名小籠包餐廳及台北市某污水處理廠之裝潢廢棄物,後續會負起清除責任,然陳嫌及張嫌等人均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又非法棄置,全案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辦理並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說明,於6月下旬接獲民眾報案表示石碇橫坪山區遭非法棄置廢棄泡棉,旋即派員前往稽查,經查遭棄置廢棄物位置共2處,數量約30立方公尺,因地處偏僻人煙罕至,研判犯嫌應有相當地緣關係,立即與石碇分駐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訪查附近居民及調閱上山必經道路之監視器畫面,鎖定某車輛涉有重嫌,而後約談工程行陳姓負責人及張姓駕駛到案說明時,即坦承不諱表示公司承攬台北市某污水處理廠隔音設備拆除及清運廢棄物業務,每車收受新臺幣7,500元費用,共清運5車次,而會千里迢迢至石碇山區棄置廢棄物,係因自稱為土地所有人的李姓民眾向其保證土地是他的,倒在此處沒問題,並以每車3,500元費用為代價供其棄置,並有契約為證,現竟遭查獲是非法棄置,相當無奈,而張嫌則表示會負責任將廢棄物清理乾淨。

    環保局表示,除陳嫌及張嫌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外,另經調查發現,遭棄置廢棄物之土地並非李姓民眾所有,而其提供土地供人棄置廢棄物的行為亦為共犯,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規定,將一併送地檢署偵辦。

    另在偵辦本案期間,同時有民眾向蘆洲分局德音派出所通報,五股夏綠地遭棄置裝潢廢棄物,經環境稽查重案組前往現場調查,竟是知名小籠包餐廳之裝潢廢棄物,業者也坦承近期確實有裝修工程並委託某工程行協助拆除及清運,經比對車輛車號發現,與石碇非法棄置案為同一工程行所為,故稽查人員再次約談張嫌等人,其亦坦承並表示當日神智不清、不知道怎麼清除廢棄物,遂開往五股棄置,全案同樣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函請地檢署偵辦;另遭棄置廢棄物的現場已由該餐廳業者雇用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前往清除,完成改善。

    而有關餐廳業者未委託合法業者清除廢棄物部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環保局亦將依法告發,最高可處罰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污水廠部分則將移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分。

    環保局提醒,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皆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妥善處置,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於委託處理前至環保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wcds.epa.gov.tw/)查詢合格之清除業者,且應提高警覺,勿盡信非法業者透過社群網站等管道刊登之垃圾清運廣告或實績,以免成為非法棄置的共犯。環保局也呼籲,若發現任何污染情形,可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共同守護環境與生活品質。

資料詳洽:
環境稽查重案組 許銘志簡任技正 電話:(02)29532111分機2053
新聞聯絡人        黃文仰股長       電話:(02)29532111分機1009
新聞聯絡人        岳   麟              電話:(02)29532111分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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