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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深夜不再魔音穿腦 環保局修法嚴禁妨礙安寧行為

對本市噪音管制區內,民眾或店家於夜間使用樂器、法器、洗車、修車等行為致發生聲響之擾鄰事件,環保機關將加以規範,期將擾亂生活安寧之噪音澈底消滅,還給民眾一個寧靜的生活環境。

樂器應是帶給人們歡愉,也陶冶性情,其所發出之聲音應是悅耳的、令人陶醉的;在從事宗教或民俗活動時,亦少不了使用法器;另隨著都市開發及為便民服務,住宅區洗車店林立;產生這些音量之行為人倘若未在聲音傳播的路徑上預先將聲音吸收、隔絕或轉移,極容易對鄰近居民之生活品質造成極大威脅。



根據環保署統計,近十多年來,各縣市環保單位所受理之噪音陳情案件數,高居各類陳情案件數首位;顯見民眾對生活安寧之重視;為求有效解決噪音對寧靜生活之干擾,針對管制時間及對象,新北市環保局已於103年1月17日修正公告「新北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今(104)年度新北市環保局依社會現況加以檢討現行公告內容,預計進行大幅度修正,以求更有效地解決擾寧聲音,保障全體市民寧靜生活的權益。

此次公告修正重點係考量本市都會生活特性,參採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建議,新增管制夜間「使用發出聲響之法器從事宗教或民俗活動」、「使用樂器致發生聲響」之行為暨「運轉引擎試車或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清洗、修理、改裝車輛之商業行為」等。

根據新公告修正之管制辦法草案,環保機關接受民眾陳情後,稽查人員在處理該等噪音擾鄰事件時,將可更明確地進行處置,針對違反規定之行為逕行告發,最重處3萬元罰鍰,期可更有效且立即地嚇阻噪音擾鄰事件的持續發生,還給鄰近居民一個寧靜的生活環境;而民眾亦可經由新修正辦法之施行,迅速而有效地脫離噪音干擾,恢復安寧生活,扭轉過去對環保機關,稽查取締該等事件不力之負面印象,亦將經由該修正公告之執行而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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