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指標( AQI )
臺灣現階段自有能源匱乏,目前仍有98%是依賴進口,化石能源依存度高,火力電廠在使用化石燃料同時會造成空氣污染,並釋放大量溫室氣體。因應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及國際間「巴黎協定」等溫室氣體減量相關規範,我們必須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然而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是否意味要轉向使用核能發電? 在全球歷經三次重大核災事件,及國內面臨核廢料處理議題下,我相信必須要重新檢視核能發電的定位。每種能源或發電方式都有利有弊,沒有國家會只選擇單一能源,而是盡可能搭配多種組合,綜合考量技術可行性、環境永續、資金成本與能源的供應穩定來尋求平衡。 2002 年通過的「環境基本法」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之政策方針,應積極增加資源投入,全面加速推動包含節能、創能、儲能及智慧系統整合之能源轉型,而轉型過程中需確保能源供應穩定與安全的前提下,規劃各類能源在各階段的合理結構,並加強資訊公開、公民參與及政策風險溝通,以確保能源轉型過程順利與公平正義之落實。
為讓民眾能了解何謂公民參與能源轉型,10月15日與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合作辦理能源轉型國議論壇「公民一齊轉:能源轉型,不能沒有『民』」,邀請荷蘭能源對話專家Eric Spaans經驗分享,並由專家學者分析公民在能源轉型上扮演的角色,讓民眾更瞭解各項能源優缺點、技術發展與現況推動瓶頸,期望能有更多民眾參與能源轉型的討論。另Eric Spaans在會中分享開啟公民對話的技巧及四大原則,一、讓所有利害相關人參與會議,以廣納不同的意見。二、在開始討論如何解決問題之前,看見議題的全貌。三、讓與會人提出未來的願景,找到彼此的共同點。四、鼓勵參與民眾對整個會議流程與結果肩負責任。 過去「電力」常被視為專門領域,發電與輸配電都只掌握在電力公司手上,近年開始有民眾在自家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或透過群眾集資共同安裝,所發的電賣給台電,變成「售電者」的新角色,而不再只是單純的消費者,而臺灣的能源轉型需要各種角色一起投入,上至能源結構,下至用電習慣,每個部份都需要被翻轉。雖改變將面臨許多反彈,但能源轉型需要彼此溝通與交流後取得共識,因此需創造機會讓互相抗衡的雙方開始對話,這樣才能尋求對立之外的可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