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指標( AQI )
環保局於106年10月25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表示本市汐止區八連溪溪流疑似遭偷排廢水呈黃濁狀,稽查人員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發現河川呈現黃色並帶有混濁的泥土,為避免污染源持續擴大,稽查員立即展開地毯式搜索,於上游發現安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所承攬「汐止區八連路一段292巷旁八連溪整治工程」,正進行河川護岸工程作業,本局採集上、下游水樣送驗,檢驗結果上下游水樣懸浮固體濃度水質變化大於百分之30,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最重裁罰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施工單位在河川流域從事疏濬、埋設管線或其他工程時,應依規定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否則容易直接影響河川水質,造成水中懸浮固體物升高。為維護河川水體品質,環保局將持續強化水污染稽查,凡經查獲具體破壞河川水質的違規事證,必將依法重罰;倘行為屬環保署公告的違規情節重大者,將予以勒令停工。呼籲施工單位需善盡維護環境的責任跟義務,務必依環保相關法令規定做好各項污染防制設施,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否則一經查獲違規事實,將會遭受嚴處重罰。 環保局也呼籲民眾,維護良好的環境品質,需要大家共同來努力,水污染的情形稍縱即逝,民眾發現任何污染問題,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與環保署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如有環保公害案件或任何相關建議,歡迎多加利用以隨時檢舉不法,環保局將儘速派稽查員前往查處,全民攜手共維清新之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