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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政府採購須謹慎 洩漏底價犯過失

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3項之規定,於開標後至決標前應予保密,係屬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竟於上開採購案因最低價投標廠商之投標價低於核定底價70%,致須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80%案件之執行程序」宣布保留決標之際,本應注意於未實際決標前,不應公布屬國防以外應秘密事項之底價,且依其智識能力及當時情況,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當場宣布底價,而洩漏底價予當時在場參與投標廠商代表等人知悉。……

廉政署電話

壹、政府採購須謹慎 洩漏底價犯過失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

防範採購開標主持人過失公布底價措施某公所○姓村幹事擔任鄉公所秘書時,得知與鄉長交好的廠商想了解工程底價,竟指示承辦人把招標文件拿到祕書室,供廠商自行閱覽及拍攝。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揮廉政署偵辦,地院以洩密罪判○員6月徒刑,法院日前再判他降一級改敘。

判決指出,○員2017年擔任公所秘書,負責襄助鄉長綜理鄉務,獲得授權,代理處理採購事宜,包括核定底價,因而取得公所依政府採購法所辦理「○年度○鄉農業工程」採購案的招標文書。採購案招標文件中的詳細預算價目表,因載有各項工程的單價、複價,若外洩將造成相關廠商不公平競爭,屬國防以外應祕密的文書。

2017年9月間,一名想要投標的廠商想要探詢底價,評估是否要投標,要求○員讓他知道工程底價。○員考量廠商跟鄉長關係良好,竟然指示不知情的建設課承辦人,將工程採購案招標文件送至秘書室,提供給廠商自行閱覽,還任由廠商拍攝工程詳細預算價目表。

檢察官接獲檢舉,指揮廉政署偵辦,提起公訴,地院以公務員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36萬元。

○員主張自己擔任公職20餘年,連續獲得13年考績甲等殊榮,但2019年間,由原擔任行政室主任(7-8職等)職位,被降調為課員(5-7職等),2020年間,再次被降調為村幹事(4-6職等),他對降級坦然接受。他認為,鄉公所要相關責任全部歸罪於他,但他已被記過1次行政懲處,希望懲戒法院判他不受懲戒或從輕懲處。

法院指出,○員除觸犯刑罰法律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所定,即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的義務,對於機密事件不得洩漏。其違失行為,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的尊重及執行職務的信賴,為維護公務紀律,有懲戒必要。

本案事證明確,審酌○員利用經辦業務機會,將應秘密之文書資料洩漏予廠商,破壞公務員執行公務應純正的形象,損及人民信賴及政府機關信譽,評議後判降一級改敘。
 

愛美愛瘦~ 也要顧荷包~

(資料來源: 消基會)

不要輕信廣告之效果陳小姐才第2次上課,一群人在上課中強力推銷20萬元的快速瘦身課程,在未著衣急欲離開之情形下,陳小姐答應變更課程,但稱沒有錢,店長熱心地說可以代辦信用卡或消費貸款,並可以預刷信用卡,公司會分期請款,或者先簽支票、本票亦可,上過幾次課後,美容師又推銷終身課程,陳小姐覺得受騙,要求退款,公司稱合約簽了就無法退費?

愛美是人的天性,而在業者透過媒體強力宣傳下,讓消費者對衣著光鮮,曲線窈窕的廣告內容心動不已,但因廣告常誇大效果、未簽訂契約、無法達到保證效果、產品標價不實、金額過大等因素,使瘦身美容的糾紛層出不窮。

為避免糾紛,消費者走進瘦身美容中心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1.不要輕信廣告之效果,應確實衡量本身是否需要。
2.應要求業者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之瘦身美容業定型化契約範本簽訂契約。
3.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依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有契約審閱權。
4.契約中應訂明各項服務名稱、內容、期間、預期效果、可能副作用、所使用之產品種類、價錢等事項。
5.對契約內容有疑義時,應請業者說明,並以文字註明。
6.要衡量自己的經濟實力,不要以預刷信用卡、辦理消費借貸、簽發支票本票或分期付款等方式遽然付出大筆金額,超出自己所能負擔。
7.詳閱產品標示,不要使用或購買標示不全或內容有虛偽誇大涉及療效或成分不明之產品。
8.接受服務時,不要輕易答應美容師等人推銷。購買其他產品或服務,對美容師等人之口頭承諾應要求於契約中載明或以書面記載為憑。

衛生署業已公告「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下列事項為不得使用之文詞︰

對不實廣告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1.  有關似是而非、易與醫療行為混淆,引人錯誤涉及疾病名稱、症狀、療效的廣告用詞,如靜脈曲張、水腫、蜂巢組織炎與排毒、拔脂、消脂、溶脂、促進脂肪分解、提高脂訪代謝、軟化脂訪、促進淋巴引流、促進淋巴循環等,都為誇大易引人有錯誤認知的文詞。
2. 廣告中所刊登的儀器名稱,亦不得使用︰如解脂機、排、溶脂器等誇大虛偽,易使人錯誤的文詞。
3.廣告內容無科學依據的論點︰如不開刀、不吃藥可以豐胸。還有,廣告中須說明「達成該效果所使用的方法」,「達成該效果花多少時間、改變多少、維持多久」,「有多少人成功,有多少人失敗」,「每個成功個案平均花費多少錢」,「該效果為何種科學理論根據」,這些都應在廣告中顯著呈現,若有遺漏則認定為誇大不實廣告。

如有糾紛,除可依前述管道申訴外,對不實廣告,消費者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廣告中如涉及療效,商品成分標示不全等,消費者可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檢舉。


維護機密你我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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