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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環保局呼籲民眾勿露天燃燒 造成空污害人又害己

新北市環保局於111年10月30日於八里區查獲民眾於農地露天燃燒樹枝落葉產生粒狀物污染空氣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勿露天燃燒和平與正義制度新北市環保局於111年10月30日在接獲民眾反映八里區中山路一段有露天燃燒造成空氣污染情事,稽查員隨即趕往查察,查獲民眾於自家農地燃燒樹枝落葉,導致有粒狀空氣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環保局接獲陳情都會以最短時間前往查察,本案由於民眾所提供之時間、地點均即時且清晰,且稽查時,輔以全國第一套的「新北市在線稽查系統」資訊資料庫,對於稽查員追查污染來源,具有相當大的幫助。
 

環保局接獲陳情前往查察本案稽查員很快鎖定案發位置在八里區中山路附近,便立即循線在中山路一段附近巡查,不久後即在一處農地發現有露天燃燒之情事,當場查獲行為人正在農地燃燒收集之樹枝落葉,此行為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污染大氣環境,即使遠在數公里外都能看到煙霧。稽查員隨即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並要求該行為人立刻停止空氣污染行為,且嚴正囑咐勿再有露天燃燒行為。

環保局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任意燃燒枯枝、落葉或垃圾,不僅危害自己及周邊住戶身體健康,一經查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罰也不輕;而若違反者為工商廠、場(如工廠、公司行號或其他商業營業場所),最高可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切勿因貪一時方便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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