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店廠及樹林廠於民國76年由行政院核定環境部(原環境保 護署)「中油超額盈餘專款運用興建垃圾資源回收廠計畫」規劃興建,分別於83年11月及84年7月完工並移交新北市政府(原臺北縣政府)營運 管理,以應對日益增加的垃圾處理需求,妥善處理本市之一般垃圾。 兩廠目前垃圾年處理量各約22萬公噸及30萬公噸,肩負處理本市約60%家 戶垃圾之責,106年時兩廠均達到22年以上服務年限,因此新北市環保局規劃「新北市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整建營運轉移案」(下稱本促參案),由達和環保 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 ROT 方式辦理,為全國首例以促式辦理整建之焚化廠。環保局遵循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指導原則,引進民間資金、先進焚化及發電 技術設備,參考國外整建延役經驗及作法、接軌國際政策技術,並兼顧友善環 境及技術提升,採用觸媒濾袋以分解戴奧辛、使用乾式鈉系除酸降低飛灰產生 量及更換 ACC 與變頻器增加發電和售電量,藉此大大提升公有焚化廠營運效能、公共服務品質、創造更多的財政收入,並大幅降低排污,經碳盤查減少9,000公噸 CO2排放,達成溫室氣體減量,朝向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本促參案在既有設備配置及環境條件限制下,協調逐年逐爐停爐整改以因 應整建期間的垃圾處理需求,並搭配垃圾調度及提供暫置場地等措施,達成整 建期間垃圾處理不間斷之目標;且整建期間遭逢 COVID-19疫情,樹林廠全國首創制定「樹林廢棄物焚化廠歲修整建營運防疫計畫」,作為疫情期間歲修整建之 防疫攻略手冊,讓全程參與施工作業人員達全員零確診,使本促參案順利完成, 提升運轉、發電效能並降低污染排放,最終以總投資金額新臺幣9億6,706萬元 打造焚化廠新生命,提供本市未來20年垃圾妥善處理的保障。 本促參案成功引進民間參與順利完成焚化廠整改,足供全國環保單位垃圾 焚化廠整建指引參考。自105年完成招商後,共辦理3場次整改經驗交流分享 會,並開放各縣市至新店廠及樹林廠實地參訪,作為提供全國各環保單位執行 焚化廠屆齡後續作業之參循。
在投資效益方面,相較原有採購契約,機關需支付的垃圾處理費由每公噸300-400元降至0元,大幅降低垃圾處理成本,收益則回饋予本市全體市民,將 專用垃圾袋由每公升0.4元降為0.36元,並與臺北市專用垃圾袋完成共用互通, 促進雙北生活圈便利性;本促參案亦注重在地回饋,不僅增加當地就業機會, 並透過開放場域及辦理環境教育活動,提升環保素養;整建後提升的廢棄物處 理量能及發電量,在創造更多財政收入的同時,亦有效增加在地回饋金收益, 實質回饋在地民眾包括水電補助、健保補助、生活津貼、緊急救難、營養午餐 及公共設施修繕及興建等,持續提升焚化廠周邊民眾生活品質,成功創造機 關、民間機構及民眾三贏,共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