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市城鄉特性多屬住商混合型態,住宅社區與餐飲業商家常比鄰而居,便捷生活機能背後時常衍生許多環境公害問題,而餐飲業產生之油煙異味即是典型樣態之一。如餐廳烹飪使用煎、炒、烤、炸等方式,將產生油煙異味、粒狀污染物及惡臭氣體,除味道令人難以忍受外,油煙當中含有細懸浮微粒(PM2.5),倘吸入將對肺部造成傷害。 為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質,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對餐飲業規定不得將油煙異味散布於空氣中,也針對惡臭異味訂定排放標準,以管制餐飲業排出的異味濃度。如現場稽查或測定結果不符規定,環保局將視為違規樣態,並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或第32第1項第5款規定進行告發,通知限期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或第67條第1項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經營餐飲業提供美味餐點的同時,應兼顧鄰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品質,應有效收集油煙,並裝設適當之空污防制設備,定期維護及保養,維持設備的處理效能,並慎選排放口位置,選擇通風良好之地點或頂樓,切勿將排放管末端插入水溝,否則環保局將予以開罰。 環保局後續仍將持續針對各類型餐飲業之空污進行稽查,維護本市居民良好生活安寧,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以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