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賣公物填補經費短絀 榮家主任判囚6年定讞
身為公務員,應潔身自愛,避免任何可能損及公務員清廉形象的行為。使用廠商提供的假發票,或浮報工資的手段詐領結餘款,就算詐領的錢沒有用於私人用途,但仍然違法。


資料來源:蘋果即時106年11月30日/黃哲民


※涉犯法條: 1.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2.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貳、保管公有相機,卻冒用別人名義侵占 北投警員遭判刑褫奪公權
資料來源: 聯合影音106年11月29日/王宏舜

※涉犯法條: 1.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偽造私文書: 偽造私文書是指沒有製作權的人,製作虛偽的私文書。所謂「虛偽的私文書」是指非出於私文書上所示的作成名義人的文書,也就是說對外足以詐騙別人,使別人認為此虛偽的文書,是與作成名義人具有同一性的文書。 2.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項: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資料來源: 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資(警)訊/2017/11/21
銀行通路已成為銷售保險商品重要通路之ㄧ,目前銀行銷售保險商品均應依規定於營業場所明確標示係辦理保險代理或經紀業務,業務員應於招攬保險商品時出示保險業務員登錄證,使民眾明確知悉所購買之商品為保險商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消費者在銀行通路購買保險商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投資型保險商品係以所繳保費扣除保險成本及相關費用後進行投資,且投資績效仍由要保人自負盈虧,尚無保證獲利或保本功能,消費者於投保前務必詳細瞭解商品費用內容及投資風險,並保留商品說明書及相關招攬文件。
二、購買外幣保單時,因外幣保單之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單借款、費用等相關款項收付之幣別皆為外幣,故消費者購買該等保單時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
三、購買保險時,要保人就要保書之內容及財務狀況等需詳實填寫,且收費地址務必填寫保戶可即時收受郵件之地址,以確保要保人能收到保險公司寄送與保險契約權益相關之重要通知。
四、消費者於辦理住宅火災保險續保時,應檢視保險商品、保險金額及保障內容是否相符;另若有調整投保內容,則應按新契約投保方式辦理投保。
五、消費者可透過各保險公司及產、壽險公會網頁查詢保險商品類型及購買通路等資訊,如需進一步瞭解特定商品之保單條款內容及簡易費率資料,亦可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保險商品資料庫查詢,藉由瞭解各公司提供保險商品內容概況,以規劃適合之保險需求。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12
一、投資型保險商品係以所繳保費扣除保險成本及相關費用後進行投資,且投資績效仍由要保人自負盈虧,尚無保證獲利或保本功能,消費者於投保前務必詳細瞭解商品費用內容及投資風險,並保留商品說明書及相關招攬文件。
二、購買外幣保單時,因外幣保單之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單借款、費用等相關款項收付之幣別皆為外幣,故消費者購買該等保單時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
三、購買保險時,要保人就要保書之內容及財務狀況等需詳實填寫,且收費地址務必填寫保戶可即時收受郵件之地址,以確保要保人能收到保險公司寄送與保險契約權益相關之重要通知。
四、消費者於辦理住宅火災保險續保時,應檢視保險商品、保險金額及保障內容是否相符;另若有調整投保內容,則應按新契約投保方式辦理投保。
五、消費者可透過各保險公司及產、壽險公會網頁查詢保險商品類型及購買通路等資訊,如需進一步瞭解特定商品之保單條款內容及簡易費率資料,亦可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之保險商品資料庫查詢,藉由瞭解各公司提供保險商品內容概況,以規劃適合之保險需求。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