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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路不可行 利用職務詐取財務

利用職務之便,詐騙財物,因個人財務問題,一念之差,致蹈法網,身陷囹圄,除葬送個人前途外,對於機關信譽亦造成莫大損害,人人應以此殷為鑒,謹慎個人財務規劃,潔身自好……

廉政署電話

包青天開講 1:歹路不可行 利用職務詐取財務

(資料來源:廉政署)

歹念不可有摘  要

警務人員應當依法行政,切勿存有貪婪之心,仗職務之便詐取民眾財務,獲取不當利益,其知法犯法之行徑,藉勢藉端強募財物,並欺瞞民眾信任,影響警務機關公信力甚鉅。

案情分析:

某市政府警察局派出所警員甲明知已調離原派出所,無權再就該所轄區內事務舉發違規,惟渠竟基於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之犯意,於100年10月間對某家電企業社負責人乙訛稱渠將減少至該處開單告發違規次數,乙乃信以為真,遂指示店長丙將價值新臺幣 3,000元之中古電視機送往甲指定處所,甲疑涉有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案經地檢署於101年10月間偵查終結,認「本件被告上開所為固屬有違官箴,惟因與貪污等罪之構成要件有間,依罪刑法定原則,自難遽以刑罰相繩」,依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第 10 款為不起訴處分。

結果分析

雖甲業受地檢署為不起訴處分,惟渠向業者乙訛稱減少開單次數並收受財物之行為損壞警察人員聲譽甚鉅,故某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於本案不起訴處分確定後,遂簽陳機關首長追究甲行政責任,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7條第1項第16款提請考績委員會審議,決議予以記過1次處分。

相關法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7條第16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過:其他違反法令之事項,情節嚴重。」
 


包青天開講2:臉書購物詐騙多 線上付費需謹慎


摘要
臉書上有許多販賣商品、二手貨的社團或是粉絲專頁,提供民眾簡便的平台撿便宜、輕鬆找到想要買賣的貨品。不過,不少民眾報案,發現很多買家在透過「電子支付」,如 LINE Pay 先付款後,賣家就「人去樓空」!不止商品拿不到,還損失了錢財。

臉書購物詐騙通常會在社團看到這樣的貼文版本 

因搬家 閒置大量全新物品 銅板價
哈曼卡頓3代音響一個 小米S5掃地機器人一個 LV包包一個 氣炸鍋一個 Dyson吹風機一個 DJ無人機一個 三代藍牙耳機一個 鞋子穿著有點小,一次沒穿過,一雙 大同電鍋一個 任天堂遊戲機一個 縫紉機一組 樂高玩具一組 蘋果手錶一個 滑板車一個 需要私訊

詐騙手法

詐騙手法 私訊賣家後,若詢問對方是否可以「面交」,通常賣家會告知一個較遠的地點。
即使買家表示可以面交,賣家仍會表示「無法確定時間」、「不是詐騙」、「可以先去警局備案」等,尋求買家的信任。

要你用電子支付? 之後,買家若詢問對方如何付款,便會表示要用電子支付「LINE Pay」。

若買家付款後,通常這位「賣家」就會將對方封鎖,再也找不到人。 在臉書上購買東西,應該注意什麼呢?

諮詢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165反詐騙專線表示,確實有民眾至165諮詢指出,他在臉書購買東西,使用電子支付付款後,對方就把他封鎖,後續找不到人。165反詐騙專線指出,如果民眾驚覺自己受騙了,建議應直接去派出所報警處理。 165反詐騙專線表示,由於臉書的詐騙案件很多,因此建議民眾盡量少在臉書上購買商品,因為很多賣家資訊並不完整。不然盡量以面交或貨到付款的,雙方協調後續應該如何付款保障雙方的權益。如果遇到要先付款才能領貨等情況,建議先不要購買。
 


網路無國界個資需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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