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分別接獲民眾通報於瓦?溝、橋和路與福祥路交叉口出現泡沫廢水,經稽查發現,污染源均來自社區大樓的消防泡沫廢水操作不當,環保局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對違規單位依法告發,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第一起事件發生於113年9月29日,民眾反映中和區瓦?溝出現泡沫,經追查,發現該泡沫源自翔之譽社區,雖然該社區聲稱「無設備故障」,但環保局與消防局共同查核後發現,消防泡沫原液的容量及壓力均低於標準值,最終,該社區承認消防設備早前出現故障卻未妥善處理,導致泡沫流入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環保局已依法告發並要求其限期改善。 第二起事件則於同年10月2日中午發生,環保局接獲通報指出中和區橋和路及福祥路口出現大量泡沫,儘管當天為颱風天,稽查人員仍迅速到場查察,發現污染源來自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的泰隆丰和建案,該公司在進行消防設備更換作業時,為因應颱風可能引起的水位上升,將消防泡沫原液儲存在廢水池內,然由於開啟自動溢流系統,導致泡沫流入附近排水系統,最終污染大排水路,環保局同樣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 針對前述兩起事件,環保局強調,消防設備產生的廢水若未妥善處理,可能對水體及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為防止類似情況重演,呼籲社區大樓應定期檢查消防系統中的泡沫原液儲存設備,避免因故障造成泡沫外洩。此外,應妥善收集和處理因設備維護、測試或更換所產生的消防廢水,切勿擅自排放至排水系統或河川,並建立完善的應變機制,若發現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瓦?溝此區域排水系統為本市重要列管水體,任何污染都可能對環境及民眾生活產生不良影響,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積極防範。新北環保局全年無休守護市民環境,民眾如發現任何水污染情事,應立即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環保局將快速派員前往處理,與市民共同維護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