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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營造業者偷排廢泥漿水,難逃法網!

業者貪便宜行事必招致嚴懲,輕視公權力定將難逃法律制裁!新店某營建工地未妥善處理營建廢泥漿水逕行排放至雨水側溝,污染河川,環保局依法最高可裁罰新臺幣300萬元罰款。

環保局於104年9月15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表示河川帶有泥沙黃澄澄廢水,稽查人員據報後立即前往發現圳溝遭不明黃色廢污水污染,沿著圳溝上下游追查發現是位於本市新店區北新路上的營建工地,進行地下室開挖工程,未設置有效防治措施致地下室開挖工程所生的廢泥漿水經雨水排側溝流至?公圳,並於排放處向下游綿延流至景美溪,前述違規情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可裁罰業者新臺幣300萬元罰款,現場已責成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及封管。

違規業者貪便宜行事必招致嚴懲,輕視公權力定將難逃法律制裁,環保局期許業者基於社會責任,需善盡維護環境保護的責任跟義務,依環保相關法令規定做好各項污染防制設施,對環境影響和衝擊減至最低程度,如經查獲違規事實,將會遭受嚴處重罰,業者絕不可以掉以輕心,確實施行防制措施,以提升企業形象。

爾後民眾若發現環保公害案件或違反環保法令情事,請立即播打市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報案中心專線02-22882327,環保局24小時受理陳情,環保署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另環保局設有「新北i環保」手機APP,如有環保公害案件或任何相關建議,歡迎多加利用以隨時檢舉不法,該局將儘速派稽查員前往查處,全民攜手共維清新之環境品質。 

圖一:業者非法排放廢(污)水造成?公圳染黃
圖二:業者非法排放廢(污)水造成?公圳下游綿延流至景美溪
圖三:業者現場封管情形
 
圖三:業者現場封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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