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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因應鶯歌區空污擾民問題,環保局派員加強查緝

為有效解決民眾反映鶯歌區工廠空污擾人案,環保局24小時派員不定期前往巡查,查獲塑膠製造工廠未依法取得許可且未妥善收集處理製程廢氣,依法告發處分;環保局呼籲業者應善盡企業責任,依相關環保法令做好各項污染防制措施,共同維護良好環境品質,以免受罰。

環保局於105年6月下旬屢次接獲民眾通報反映本市鶯歌區鶯桃路至大湖路段不明工廠排放塑膠廢氣空污惡臭擾人問題,環保局自接獲報案起,24小時派員不定期前往該址附近加強巡查,在稽查員日夜不停的搜查下終於在6月24日凌晨4時許於鶯歌區鳳鳴街一帶即嗅得濃濃塑膠惡臭,遂前往該區附近稽查,終於查獲從事廢塑膠加熱再製塑膠粒作業之工廠,其未開啟空污防制設備妥善收集及處理廢氣,使廢氣逕自逸散至廠外周界造成鶯歌區瀰漫空污惡臭,本局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依法告發。

稽查員隨後清查該廠書面資料,經查該廠領有廢棄物再利用機構許可,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8批次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廠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與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綜合前述,該廠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且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並現場命其停止作業。

環保稽查無假期,若發現有污染情事亦將持續不分晝夜,主動排班加強稽查,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倘發現不肖業者未依法令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違反環保法令排放污染物質,一經查獲必將嚴格處分,業者除遭罰款影響商譽,甚至被停工或移送法辦,得不償失。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空氣污染的情形稍縱即逝,稽查具有時效性,若民眾發現污染時可經由「新北i環保」APP、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24小時受理陳情,並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期盼全民一起攜手共創清新的生活環境。

工廠空污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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