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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 維護空氣品質,您我共盡心力!

印染整理程序之工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運作,環保局查獲依法告發並督促業者改善空氣污染有成。

維護空氣品質環保局屢次接獲民眾通報本市土城區大暖路上有不明污染物逸散於大氣致產生惡臭,隨即派員日夜輪班稽查,發現大暖路上某紡織廠,從事印染整理程序之定型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印染整理程序,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稽查時該廠從事上述製程運作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卻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最高將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款,並當場命業者現場立即停止操作;又該廠事業廢棄物儲存區貯存地點、容器、設施並無保持清潔完整及發現有廢棄物污染地面且散發惡臭之情事,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經環保局多次前往該廠周界巡查及督促業者改善,業者已將現場事業廢棄物清理改善並妥善分類貯存完成,已無廢棄物污染地面且散發惡臭情事,另已加強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並陸續向環保局申請該作業程序固定污染源設操作許可及提報相關改善進度,自業者改善後,該區域民眾陳情空污惡臭之次數已明顯減少。 呼籲愛護地球環保局呼籲愛護地球、維護空氣品質清新,需要大家攜手來努力,任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製程,應向環保局申請許可證經審查通過始得運作,避免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同時應依規定做好場內廢棄物之分類貯存,以避免環境髒亂致惡臭影響他人;另環保局也將持續不分晝夜,主動排班加強稽查,對於不肖業者的污染行為決不寬貸,奉勸業者確實做好各項污染防制作業,勿因一己之私而造成環境污染,一經查獲,必將依法究辦。 同時也提醒民眾發現任何污染問題或違反環保法令情事,請立即撥打市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另環保局設有「新北i環保」手機APP,如有環保公害案件或任何相關建議,歡迎多加利用以隨時檢舉不法,環保局將即時派稽查員前往查處,全民攜手共維良好之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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