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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 製麵廢水飄惡臭環保局開罰

新店區風城製麵有限公司,遭環保局查獲廢水處理設施進行曝氣攪拌產生酸臭味,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最重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105年12月30日環保局於接獲民眾通報,新店區民權路90巷內傳出陣陣異味,經派員前往稽查,發現位於民權路108-3號地下1樓的風城製麵有限公司,其廢水處理設施以鼓風機進行曝氣及攪拌,卻未密封或完全加蓋致澱粉發酵後酸臭味,逸散於大氣中,影響附近空氣品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最重將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因該公司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文件),業者逕自排放廢(?)水,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於105年9月9日命其停工在案,惟其設置之廢水處理設施之生物槽需藉由曝氣攪拌方式進行菌種培植,卻未於生物槽體進行密封或完全加蓋導致澱粉發酵後所生酸臭味,飄散於空氣中,環保局除當場告發處以最重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外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環保局再次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市府鏟除不法業者之決心,針對違規污染業者,環保局皆以嚴查重罰阻止破壞環境之行為,決不寬貸。爾後民眾若發現環保公害案件或違反環保法令情事,可於市轄內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環保署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如有環保公害案件或任何相關建議,歡迎多加利用以隨時檢舉不法,環保局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全民攜手共同維護清新之環境品質。

現場曝氣情形(修復前)現場曝氣情形(修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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