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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限塑新制上路 出門購物記得隨身攜「袋」

107年元旦起,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將從過去的7大類擴大至14大類,因此,除了原本管制的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等外,新增書局文具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類管制對象,都將不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藥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8月15日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公告,訂定14大類業者自107年1月1日起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而隨著新的一年到來,擴大限塑新制也正式上路,新北市於首日起即針對新增7大類業者陸續進行稽查,包括藥妝店、美妝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等3C零售店,書局、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都符合規定,而大部分店家也都在1個月前就開始陸續跟客人宣導,提醒民眾以後購物要記得自備購物袋。

近年來,塑膠造成的污染已嚴重衝擊海洋生態及人類生活,而為了減少塑膠袋過於氾濫的問題,除了妥善回收再利用,還需要進一步從源頭進行減量,因此,新北市在減塑方面持續努力突破與創新,自102年底開始,就率先與賣場和業者合作推出環保兩用袋、商品兩用袋,讓購物用塑膠袋或商品外包裝結合專用垃圾袋功能,減少民眾日常生活中塑膠袋的使用量,更在103年首創reBAG袋袋相傳平台,致力於回收乾淨的環保購物袋、紙袋及提耳塑膠袋供民眾借用,去年更啟動reBAG袋袋「箱」傳3.0計畫,用更便利直接的方式,將循環再利用的理念延伸至每個社區、鄰里及機關學校。

率先與賣場和業者合作推出環保兩用袋、商品兩用袋而新北市為了使民眾提早適應新的限塑政策,在去(106)年5月推出「新北不塑之客計畫」,讓賣場逐步開始試辦停售購物用塑膠袋,又於去年11月28日公告「新北市購物用塑膠袋及專用垃圾袋兩袋合一執行方式」,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及連鎖便利商店自107年1月1日起,均不得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僅能販售兼具購物袋與專用垃圾袋雙重功能的「環保兩用袋」。另外新北市針對轄內新增7大類限制使用對象,也在去年11月起陸續輔導店家因應新措施。




新北不塑之客計畫,共兩張圖片

新的限塑規定除了新增了7大類管制對象,也將石化塑膠、生物材質塑膠,納入購物用塑膠袋的材質管制,並取消厚度0.06mm的限制;另外也規定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的縣市,轄內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連鎖便利商店3類只能提供環保兩用袋;除此之外,如果有違反擴大限塑規定的店家,第1次先勸導改善,第2次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但是直接盛裝裸食、直接跟藥品接觸或盛裝藥品且載明病人姓名、藥名、劑量等藥袋以及衣物的防塵塑膠袋等情況則不屬於限塑的範圍。為避免受罰,提醒所有的管制對象,在門市結帳的時候,盡量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要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加強宣導民眾自備購物袋。

新北不塑之客計畫加強宣導民眾自備購物袋
 
擴大限塑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限制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養成民眾自備購物袋且循環利用的好習慣,無論是reBAG或環保兩用袋,都僅是因應民眾臨時性需求的措施,惟有自備購物袋,才能從生活中確實減少塑膠袋的使用,提升生活環境品質,留給下一代永續循環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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