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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非法棄置與焚燒廢棄物污染林口環境 環警民共同捍衛家園

林口濱海地區,屢次有居民反映遭不明人士棄置並焚燒廢棄物,在環保局、當地警察局及熱心居民共同配合下,透過埋伏長期蒐證,終於查獲污染行為人。

非法棄置與焚燒廢棄物新北市環保局於林口海邊地區屢次接獲當地居民通報鄉道旁的郊區有露天燃燒情事,環保局接獲通報後均立即派員前往查察,惟地處偏僻又屬濱海公路交通方便地區,故難以抓到現行犯,當地又少有監視器可供調閱追查,環保局除與警察局瑞平派出所合作外,並架設隱藏式縮時攝影機長期蒐證,終於查獲一搬家公司多次於該地棄置廢棄傢俱、彈簧床及裝潢等廢棄物,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告發,移由檢調機關偵辦,最重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106年12月漁民於海上作業時發現八里高爾夫球場附近濱海地區有明顯火光發生,經消防局前往灌救後發現,所燃燒的物品應係民眾所棄置之廢棄物,環保局立即派員前往調查該處焚燒之廢棄物可能來源,由於當地道路沿線及濱海地區並無監視器,且廢棄物經燃燒後無明顯可資辨識資訊,全案一度陷入膠著。惟環保局稽查員仍不放棄破案的可能性,多次主動前往巡查及調查該區人文地理環境,並進一步與當地警消及居民了解該區可能之進出人員,釐清可疑行為人棄置之模式,研判嫌犯應由車輛載運廢棄物運抵該處棄置並引火焚燒,稽查員為了不打草驚蛇,於事發點附近架設可長時間攝錄且體積小隱密性高之縮時攝影機進行長期蒐證,最終發現一搬家業者所屬之車輛於107年1月31日及2月1日連續兩天行經該處停留,並由車上人員將車上載運之傢俱棄置於現場。

八里高爾夫球場附近濱海地區有明顯火光發生經環保局通知業者前往瑞平派出所進行筆錄訊問,業者起初否認其犯行,經環保局出示相關蒐證照片,業者始辯稱該棄置物是由旗下員工私自承攬業務,聽從委託人指示將廢棄物品載運至該處棄置,並不知該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惟全案違法行為證據確鑿,故訊問後,即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並移由檢調機關偵辦。


環保局強調,環境污染往往造成難以回復的生態浩劫,社會需付出更多的資源成本做後續處理,無論是否領有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任意棄置事業廢棄物,除將廢止其相關許可證外,涉及刑事責任部分更將移由檢調單位偵辦調查,最重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也呼籲民眾,家中若有傢俱或大型廢棄物需要處理,均可與清潔隊聯繫預約清運,切莫任意棄置,若交由業者協助清除亦應要求需交付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以維護良好的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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