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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受民間捐款鼓勵檢舉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專案執行要點

為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重大水質污染案件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期透過提高獎勵機制,以達有效遏止違反環保法令之行為,並維護環境正義及民眾健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受關心環境保護之熱心人士捐款,於103年1月21日訂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受民間捐款鼓勵檢舉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專案執行要點」,並於107年5月16日修正公布。

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
~摘錄自環保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接受民間捐款鼓勵檢舉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專案執行要點

一、茲有關心環境保護之熱心人士捐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本署)新臺幣四百萬元整,作為檢舉環境污染案件之獎金,為利執行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本要點給與檢舉獎金,以檢舉人向本署或其他環保、司法警察、檢察機關檢舉並因而查獲之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為限。

三、前點所稱重大水質污染及事業廢棄物污染案件,指下列經本署或其他環保機關處理之案件:
(一)依其污染事實裁處確定之罰鍰金額(含追繳不法利益),或經裁判確定沒收犯罪所得之金額達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二) 查獲環保犯罪集團或組織。
(三) 查獲社會輿論焦點、對社會公益或保障國民健康有明顯貢獻。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資格認定,由本要點專案審查小組召開會議審查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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