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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查報員藉由查察取締機會詐領檢舉獎金案

日前北高兩地皆發生清潔隊查報員利用職務之便,在查處民眾違規案件時,用配偶人頭名義向環保局詐領檢舉獎金。此際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和刑法關於公文書登載不實等罪,勿一時貪圖不法所有而使工作不保,公務員從事職務行使職務時要清廉自持。

包青天開講

壹、清潔隊查報員藉由查察取締機會詐領檢舉獎金案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環保局清潔隊查報員竟兼差當起「檢舉達人」!oo市環保局一名o姓查報員利用查報服勤期間,把民眾違規的案件給不知情的妻子檢舉,一共向環保局詐領4800元。經oo地院審結,o男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o姓男子在環保局工作長達12年,因表現優異獲選為查報員。但他在2014年至2016間,利用職務查報時,將民眾違規亂丟垃圾、違規廣告等案件,透過不知情妻子所申請的檢舉帳號,陸續向環保局檢舉民眾違規行為。直到環保局在處理獎金核發作業時,才發現有異狀。

環保局報請廉政署調查,發現o姓查報員一共詐領480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o男,拔除o男查報員職務。日前oo地方法院審結,o男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沒收犯罪所得4800元,全案可上訴。

※涉犯法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6 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者。
前項第 1 款及第 2 款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4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 210 條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220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貳、公務機密維護宣導:配合107年10月慶典期間專案維護計畫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務機密維護宣導:配合107年10月慶典期間專案維護計畫
(圖片來源:法務部廉政署)

參、消費者保護法案例宣導:社群媒體購物事先確認賣家身分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喜歡透過社群媒體購物,只要看直播展示然後點擊滑鼠就可以購買商品。這樣的購物方式看起來非常方便,但可能導致其他問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務必要仔細查證賣家相關資訊,以避免消費糾紛,聰明網購過好年。

依據行政院消保處消費申訴資料庫統計,去(106)年1月至12月間,民眾利用社群媒體購物發生之申訴案累計為510件,其中以透過臉書而滋生之申訴案最多達488件,其次Line為22件。最常見的交易糾紛類型為:退貨問題、退款問題、商品瑕疵、廣告不實或仿冒等。為避免交易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在購物之前確認賣家身分以及是否能真正聯繫到賣家顯得非常重要。

為減少消費者在社群媒體衝動購物之後,若發生消費糾紛不易處理之狀況,行政院消保處參考國外消保機關之作法,建議消費者注意下列事項:

(一)瞭解賣家是誰,是否值得信賴

1、在提供個人資料及付款前,先查詢業者或賣家的基本資料。
2、善用網路搜尋引擎,輸入賣家(業者)名稱加上”申訴”或”
糾紛”等關鍵字,瞭解該業者是否曾經被投訴。
3、試著參考賣家之網路評價或評語。
4、不妨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業
者有無公司、商業、工廠登記。
5、瀏覽「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該網站除受理民眾檢舉
外,每週彙報高風險賣場名單提醒民眾注意。

(二)找出賣家的聯繫資訊並儲存

1、賣家有沒有提供實際地址?可以使用網路地圖工具,查尋
該地址的位置,或賣家地址有無問題。記得保存業者的地
址及聯繫方式,以便訂單有問題時可以找到業者。

2、賣家是否提供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能否透過電話或
電子郵件聯繫到賣家?試著瞭解電話是否有人接聽,賣家
是否回應電子郵件。

(三)付款後買方的保障為何

賣家只能提供事先付款的選項嗎?不熟悉的賣家若要求提前付款須特別當心。此外,上面所提到的幾個注意事項,是否都一一確認過了?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利用社群媒體購物是一種全新的消費體驗,消費者可能被社群媒體廣告所吸引,一時衝動倉促間就下決定。該處有鑑於春節假期間可能有不少消費者於網路上購買年貨,特別提醒消費者,若產品價格明顯低於市價太多者,該項交易恐怕含有極高之風險,購物前請多加確認相關訊息是否完整,以避免相關困擾;萬一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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