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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違法堆放污染燒結土 環保局起訴貨運公司負責人

新北市環保局去年查獲1間砂石堆置場,經查業者未依法定規定取得堆置許可證逕行堆置,並且在接到環保局停工命令後,還是持續不斷進貨堆放,故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日前地檢署已完成偵查,並依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目前全案移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違法堆放污染燒結土環保局於去年查獲1家運輸公司為方便砂石運輸,在臺鐵五堵貨場租借土地堆放土方,堆置量已達需申請堆置許可的門檻卻未申請許可證及設置空污防制設施,甚至在收到環保局的停工命令後仍持續進貨,目前已遭地檢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起訴。

106年起環保局陸續接獲五堵貨場鄰近社區住戶反映有豬糞異味情形,一開始以為是農地施肥造成,但經過稽查員於社區周邊巡查皆未有發現可疑對象,故擴大搜查範圍,進入五堵貨場租賃區查察,鎖定污染對象為1間臺北市的運輸公司,該公司在稽查時表示是為了增加單次的載運量,所以添加藥劑將土方脫水以降低體積,才會導致土方飄散異味,環保局除了多次針對周界異味檢測值超標情形開罰外,並派員進行堆置體積測量,量測結果已經超過3,000立方公尺,但未有申請許可證的紀錄,所以依法告發並限期該公司停工。

環保局複查時發現業者在接獲停工命令後仍非法持續進貨堆置土方及再利用骨材,堆置量高達2層樓高,故稽查人員動用3D地面光達搭配GPS衛星定位儀及空拍機等高科技儀器協助量測,降低同仁量測危險性並增加量測精確度,量測結果顯示堆置量已超出先前2倍,證實該公司未切實遵守停工命令,已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因涉及刑事法律,故在去年移送地檢署偵辦,並於今年4月底完成偵查,事證明確,已在日前將其起訴。

五股活性碳再生工廠門口砂石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因為顆粒小質量輕,很容易因人為或自然的擾動散布到空氣中影響環境品質,因此環保署立法管制,即使砂石場堆置量沒有達到3,000立方公尺,但是只要堆置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還是要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例如使用防塵網、阻隔牆圍封,或是加裝灑水設備及使用噴灑化學穩定劑,期盼各業者能遵守法令規定,勿存僥倖心態貪圖一時作業方便,應以自主管理方式於平日做好相關防制措施;另外土地外租單位也應該要負起善良管理人責任,如果確認所有地目不符申請堆置場要件,應事先告知提醒承租業者堆置量勿超出申請門檻,以免觸法。

環保局強調,對於轄內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的非法事業,將持續採取「勤查重罰」作為,運用現代科學儀器輔助稽查,若查獲不法情事,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也歡迎民眾勇於檢舉,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本市1999反映,遏止不法業者污染環境行為,共同守護本市好山好水的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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