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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五股活性碳再生工廠超標 環保局依法開罰

民眾陳情五股區凌雲路一帶不時有燃燒氣味及粉塵擾人,環保局分析鄰近工廠特性後,針對活性碳再生工廠進行突擊檢測,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即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以罰鍰並要求改善,遏止污染情事。

五股活性碳再生工廠五股區民眾長期反映凌雲路一帶沿線時有聞到燃燒氣味,且伴隨些許粉塵,亦不定期透過市政專線1999舉報,環保局收到訊息後雖立即派員查處,但異味案件受氣候條件影響甚鉅,污染情事稍縱即逝,以致搜索困難,稽查人員多次前往皆無功而返。

為了查出元兇,環保局特別針對該區進行地域性工廠作業屬性及排放污染物種類分析,經條件篩選縮小範圍後,位於凌雲路上的活性碳再生工廠涉嫌重大,該工廠雖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但環保局仍決定會同由環檢所認證之第三方公證單位進行稽查檢測,以查驗該工廠是否符合排放標準。



五股活性碳再生工廠門口搜查期間,環保局數次前往訪查,但大門深鎖無法進入,稽查員仍持續追蹤掌握該廠實際作業時間,最終於今(108)年7月12日早晨會同檢驗單位突擊進廠,業者自知無法躲避,只好配合採樣作業,檢測結果顯示,該廠粒狀污染物已超過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並限期業者改善製程條件或防制設備至符合排放標準,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最重將處以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環保局再次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即使是合法領有許可證的業者,仍需依許可證規範內容進行操作並妥善處理污染物,符合法定排放標準才可排放。環保局將持續強力取締違規污染業者,適時配合科學檢查方式,以嚇阻污染環境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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