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空氣品質指標( AQI )

圖利 vs 便民 一線之隔 差之千里

雖無犯罪所得也可能犯圖利罪,請同仁於執行職務之際應謹守份際,切勿誤蹈法網…

包青天開講

壹、圖利 vs 便民 一線之隔 差之千里

(資料來源: 法務部)

案例摘要

甲員、乙員均為宜蘭縣○○稽查站稽查人員,依宜蘭縣政府○○稽查站管理要點第12條之規定,負責查核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進入宜蘭縣境內之車輛是否持有由宜蘭縣政府核發之入境三聯單及載運內容是否與申請內容相符,為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
甲員、乙員均明知依宜蘭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30條、上揭管理要點第12條,載運土石方進入宜蘭縣境內之車輛應隨車攜帶由宜蘭縣政府核發之三聯單,行經稽查站時,由稽查人員檢查載運之土石方內容及簽收三聯單,合格者放行,不合格者則由警察人員勸導折返離境,竟分別基於對於主管事務直接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之犯意,明知違背前開法令,竟對行經宜蘭縣○○稽查站,未持有由宜蘭縣政府核發入境三聯單之丙廠商等人車輛予以放行,共計8次,而直接圖丙廠商獲得運送報酬每次共4,000至17,500元不等之不法利益,經宜蘭縣調查站移送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判決有罪。

論罪科刑

甲員、乙員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
甲員、乙員2人身為宜蘭縣○○稽查站稽查人員,應當依據法令,據實審核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進入宜蘭縣境內之車輛是否持有由宜蘭縣政府核發之入境三聯單及載運內容是否與申請內容相符,避免他人隨意傾倒土石,造成環境之破壞,竟未能遵循法令,反藉職務之便,圖利他人,雖無犯罪所得,但嚴重危害國家公務員形象,破壞法律秩序,所為應予非難,同仁應無時無刻遵守其職務規定,並能潔身自愛,於執行公務時應嚴守份際,確實依法行政與拒絕請託關說,切勿隨意輕忽職守與心存僥倖,致誤蹈法網造成遺憾,後悔莫及。

 
圖利 vs 便民 一線之隔

貳、消費者權益  網路購物七天猶豫期怎麼算?

(資料來源: 消費者保護基金會)
消保官請來雙方當面協調,林小姐表示,她是在104年11月4日下單,8日才收到商品,因一直忙碌所以並未立即拆開試穿,她在16日開拆後隨即於當日向店家表示要退貨。店家則主張,賣場已公告購買後7日內可以辦理退貨,消費者是在11月4日下單,但遲至11月16日才提出退貨,明顯已經超過7天,而且就算從收到商品(11月8日)起算第一天,到11月16日也一樣超過7天,所以不同意退貨。
 

問題研析

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7天猶豫期是以消費者收受商品後起算,而不是購買日起算,而且依民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以日…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所以不是以收到商品當日起算第1天,而是消費者收到商品的隔日為第1天。此外,依民法第122條,第7天為假日時,末日順延至次日。本案中,林小姐是11月8日收到商品,所以從收到商品的次日(11月9日)起算第1天,算到11月15日為第7天,但因為11月15日正好是星期日,所以末日順延至11月16日(星期一),林小姐在11月16日提出退費,剛好還在第7天期限內。業者瞭解上開法規後,同意依規定退費,雙方達成和解。


參考法條

1.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2. 民法第120條第2項:「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3. 民法第122條:「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消費者權益  網路購物七天猶豫期怎麼算

參、廉政小故事 發覺缺失 及時改正

(資料來源: 教育部)
漢文帝曾書說過:「或許是我的施政有所失當,在行為上有了過失,才造成近年來的天道不順,地利不豐與人事失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丞相、列侯、官吏有二千石俸祿的,以及博士等,均應一起從長計議,設法研擬能夠造福百姓的措施,切不可隱諱不言…。」同樣的,漢景帝也曾書說過:「年來收成不豐,其缺失在哪裡?或許是官吏的詐偽和貪賄,並對民眾予取予求所致吧!今令各郡郡守等,均應加強整飭官箴,凡是不稱職或不能考核屬下行為者,丞相應據實上奏定其罪愆,並頒告天下為之戒…。」史稱「文景之治」,果其來有自。而現代政府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積極地稽核發掘相關無效率、不便民的行政缺失,或是易滋弊端等業務,同時立即地加以防弊導正。
世界先進的大企業,有關「提議制度」都得到廣泛的運用,如美國通用公司就創設一個「開動大家的腦筋」的活動,每月按時舉行;松下公司採取了「提案制度」;本田公司則舉行「建議積分獎勵」制度;以及韓國的現代、東善金星、三星、大宇、鮮京五大財團均有一套合乎自己的建議制度。其中美國柯達公司的「柯達建議制度」,每年發給提出建議而獲採納的員工的獎金,即高達150萬美元以上。
稽查、解決問題的原動力,絕對來自於高層長官;只要機關首長及主管,均能體認這樣的工作價值,並一以貫之的要求所屬執行,相信,對「廉能」、「效率」和「便民」作為而言,當更能發揮事半功倍之效。

收合選單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