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指標( AQI )
裝潢廢棄物常為小型工程拆除或室內裝修所產生,現行清運業者多以中小型貨車將所清運之裝潢廢棄物先載至砂石棧場,進行分選後送至不同去化處理場所。砂石棧場進行人工分類撿拾,除將可用資源分類,減少廢棄物體積外,另可將分類後的土石方及廢棄物貯存至一定量再予清運至最終處置場。最終處置則以焚化廠(可燃性廢棄物)、土資場(剩餘土石方)或回收廠(資源回收物)為主。 目前本市砂石棧場多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但未核准設置貯存場及轉運站。過去棧場常有違規堆置、貯存及轉運廢棄物情形,更有少數不肖業者以低價承攬清除業務,卻任意棄置、掩埋或露天燃燒,造成環境污染國土破壞。這些違規現象,經市府強力查緝取締後,雖已有效遏止,但也導致棧場業者不敢收受,去化管道受阻,清理費用大漲等亂象。針對雙北廢棄物清運處理去化問題,侯友宜市長於109年5月18日強調「此為長期性的結構性問題」,中央環保署也出面協調整合各縣市資源,共同面對,而雙北有一致目標,積極解決。 環保局針對部分業者違規堆置廢棄物,為守護環境須強力執法;至於影響業者營運部分,短期已協調新北市3家處理廠及再利用場收受新北市裝潢修繕廢棄物,若超出處理量能則轉介至外縣市合格廠家,另於109年5月25日下午邀集「新北市營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協會」召開協調會,對廢棄物清除分類業者(砂石棧場)在不得非法棄置的前提下提出「一法四原則」,「一法」就是要求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進行申報管理,包括落實營運紀錄、按月網路申報、來源去向分明、分類貯存標示等,「四原則」就是同時要求業者須做到場內環境「揚塵不逸散、泥水不外流、環境不髒亂、不露天燃燒」。環保局在「環境保護絕不妥協」的前提下,全力協助上、下游業者恢復裝潢廢棄物處理產業鏈的穩定。 以長遠來說,裝潢廢棄物清除、處理市場,仍面臨中間分類業者(砂石棧場)定位不明、部分法令規定限制過嚴、分選後廢棄物最終去化處理管道有限等隱憂。對此,新北市政府已從促進產業正向發展的角度,組成專案小組就稽查管理、輔導合法、協助去化等面向研擬短、中、長期策略;短期依行政院環保署建議,按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將砂石棧場裝潢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模式,報經該署核准後據以辦理,中長期則輔導砂石棧場業者合法化,及輔導增設兼收營建混合物土資場,並請行政院環保署協調國內重大工程收受民間工程分類後土石方。希望透過公、私協力,輔導業者建構更加健全可長可久的營運體系,也期待中央、地方與民間業者,共同努力解決裝潢廢棄物清除處理問題,如此將可有效打通任督二脈,共同守護環境。